豫建建〔2019〕2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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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建建〔2019〕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推进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厅《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建建〔2018〕72号)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扎实开展市县级试点示范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细则》宣贯和教育培训,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3月31日前向省厅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省厅将适时召开全省现场会进行总结推广。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1日
附件: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 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提取码: kk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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