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4-21 21:56:37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财规〔2011〕11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我们拟定了《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 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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