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医保发〔2019〕58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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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医保发〔2019〕58号
各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54号)要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和健康委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1、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 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2、高血压、糖尿病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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