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采〔2020〕1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4-26 19:07:57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的通知
冀财采〔2020〕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
为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通知如下:
一、统一格式
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具体格式详见《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附件)。
二、实施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并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三、指定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
cn/province/)是河北省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免费)。
四、监督管理
河北省财政厅负责对“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市县(区)分网站”监督管理。
五、透明度评估
自2021年起,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对全省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评估结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重要内容,并予以通报。
附件:政府采购公告和公 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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