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2019〕621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4-28 16:01:25
关于印发《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农〔2019〕621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局:
由于机构改革中部门职责分工调整,原《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17〕542号)和《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17〕543号)已不能适应现有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和规范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发〔2014〕10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吉政函〔2018〕72号)等规定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制定了《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现代农业发 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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