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9〕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吉林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09 20:11:0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吉林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9〕4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吉林省智能网联及

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9〕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省委、省政府支持一汽集团新发展战略的高端汽车零部件集聚区,是面向东北亚、一带一路和全球汽车市场的开放型服务平台。以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及一汽集团共建的方式,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园区运营公司)并制定入园企业标准和条件,采取企业化、市场化运作,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汽车零部件企业。为加快打造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千亿级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推动产业园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春市及朝阳区优先保证入园企业用地需求,可采取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的方式取得土地。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用地,由长春市、朝阳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业用地奖补政策。园区运营公司应对入园企业给予适当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投产奖励。对租用产业园厂房的企业,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由园区运营公司给予租金补贴支持。

二、对新引进企业,从投产并开始纳税5年内,按照对地方的贡献,前三年全部奖励企业,后两年按50%奖励企业。

三、一汽集团优先支持入园企业与集团相关业务进行对接,联合推进相关业务开展。一汽集团重点给予入园企业配套路线和配套份额支持。

四、充分发挥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入园企业的支持力度,自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在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

五、支持入园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为园区建设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对入园企业引进的高端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享受省、长春市人才政策。

六、加强对园区要素的保障,对入园企业,长春市政府给予全省最低的水、气价格,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有序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采取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七、由长春市政府、朝阳区政府在园区设立综合办事窗口,为入园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实行“只提一次”。由园区运营公司协助入园企业办理项目审批等相关事宜,努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上述政策适用于吉林高新北区轮胎产业园。对参与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比照上述政策有关条款给予支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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