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8〕3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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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8〕30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8〕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在政府公报上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办好政府公报,有利于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有利于加强政务服务,帮助基层群众更好地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落实;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及其部门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民意基础和政策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各项要求,立足吉林实际,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建立和完善全省政府公报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省和市(州)两级为主的全省政府公报体系。按照《通知》要求,省和市(州)政府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目前尚未创办政府公报的市(州)政府要着手研究创办,已经创办的要努力提升公报质量和水平。县(市)级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创办政府公报。省市县三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各级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政府公报办刊理念,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通过建立分级权威发布体系、加强刊登内容校对审核、统一公报编排格式、优化出刊方式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升政府公报的权威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打造全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

三、着力加强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

政府公报具有法定的标准文本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标准文本载体。各地要将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级政府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文机关起草的配套解读材料纳入本级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内容,确保公报的权威性。此外,要积极拓展公报刊载范围,丰富刊载内容,将本级政府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活动、政务要闻、人事任免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纳入公报选登内容,增强公报的指导作用。

适应政府公报刊载内容需要,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着手会同本级政府部门建立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为将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纳入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各级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权威、规范、便民 ”的要求,严把文稿筛选关、保密审查关、编辑审校关、排版印刷关,优化和规范编辑出版流程,杜绝责任差错,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

四、切实提升政府公报的服务水平

按照《通知》要求,政府公报的发行实行免费赠阅。各级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本着节约和效能的原则,畅通免费赠阅渠道,将本地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员会等基层单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作为主要赠阅对象,推动赠阅工作向基层下沉。适时了解受赠单位政府公报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和优化赠阅结构,提升公报使用效果。

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创新载体形式,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基础上,各地要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互联网平台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从整合信息发布源头入手,做好公报电子版发布,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提升公报发布时效,扩大公报受众面。省政府公报及已创刊的市(州)政府公报工作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逐步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

在做好公报正刊编辑出版的同时,各级政府公报可视需要出版增刊或专刊,通过编印赠阅政策读本、文件汇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加强政府公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将政府公报工作作为 “一把手 ”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公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赠阅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培训,不断提升公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不得自筹或向企业、社会摊派。省政府公报室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政府公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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