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5〕5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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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5〕54号
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
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5〕5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精神,深入推进实施 “宽带吉林 ”工程,进一步提速降价,提升服务水平,壮大信息消费,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有力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 “双引擎 ”,推动 “互联网+”发展,切实发挥宽带网络在促进 “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 ”方面的战略性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
(一)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2015年网络建设投资超过80亿元,2016-2017年累计投资不低于120亿元。加快光纤到户进程,2015年完成1800个铜缆接入小区的光纤化改造,新增光纤到户家庭超过200万户。开展 “宽带乡村 ”工程,加大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宽带网络覆盖,推进农村光纤到村,2015年完成800个行政村光纤到村改造,着力缩小 “数字鸿沟”。扩大移动通信覆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提升移动宽带速率。
到2015年底,长春市及省内地级城市城区、10个以上县级城市城区60%以上家庭具备100Mbps(兆比特每秒)光纤接入能力,5个地级城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盖;长春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城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推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建成4G基站超过2.9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有效覆盖,4G用户超过500万户。
到2017年底,长春市及省内地级城市城区、30个以上的县级城市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长春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Mbps,其他城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97%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二)提升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按照我省宽带发展的总体目标,适度超前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2015-2017年累计新建传输光缆不低于2.3万皮长公里。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增加互联网出省带宽,2015-2017年累计扩容不低于300Gbps(吉比特每秒),力争2017年建设互联网互联互通省内直联点,提升互联网网间互通和流量转接能力。
(三)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示范项目等多种措施,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贴近用户部署应用设施,加快推动CDN(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加大支持力度,推动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LTE(长期演进)网络中的部署和应用,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引导业务应用使用IPv6通道,逐步分流IPv4(互联网协议第4版)网络流量。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增加主要业务应用带宽配置,实现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网络流量高效疏通,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持续改善用户上网体验。
(四)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拓展共建共享领域和范围,创新电信、广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深化电信、广电基础设施与市政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结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宽带网络设施。加快推进集中统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发挥铁塔公司在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全力保障4G网络建设进度,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2015年实现共建共享4G基站2000个。
二、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电信企业要制定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增强固定宽带和无线流量服务能力,以免费提速、降价、赠送、优惠套餐等方式,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电信企业要将具备网络条件的4Mbps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到4Mbps-8Mbps;10Mbps以下光纤用户接入速率根据网龄免费或优惠提速到 10Mbps;要将20Mbps光纤接入网费下调20%以上,百兆光纤接入网费下调30%以上;要推出用户购套餐赠流量、购流量赠流量、定制业务赠流量、闲时流量赠送等活动(至少开展2项以上,流量赠送标准最低为1GB),确保国内流量性价比提升30%以上、国际流量性价比提升50%以上;要推出季度包、半年包、年包等流量不清零产品,推出流量多业务间转赠或者流量购买、流量红包等政策,出台数据流量封顶标准,完善流量提醒服务,让广大用户用得安心、实惠。
(六)提高电信企业运营效率。建立健全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促进专业化分工合作,探索产业链互利共赢发展模式。推动电信企业加大管理机制创新力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转型、增强活力,抓住 “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发展机遇,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丰富业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和 “三网融合 ”业务。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通过有序竞争持续促进提升宽带服务质量,降低资费水平。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长春市开展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带动民间资本投资,力争2017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鼓励和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试点。全面推进 “三网融合 ”,加快 “三网融合 ”业务双向准入,力争2015年年内推出 “三网融合 ”所派生的新业务、新业态,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加快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尽快提升网络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务。
(八)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加强电信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在市(州)健全完善通信管理机构。进一步维护好宽带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资费行为监管和宽带接入服务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非法网站和应用程序窃取用户流量等损 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管,保障网络互联畅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求,健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的立项,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管理能力,营造省内安全可靠的网络运行环境。
(九)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等信息与全国联网;加快推进宽带在农业、教育、医疗、环保、养老、交通出行、创新社会管理等民生领域的创新应用,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
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组织落实
(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已经取消或下放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各项要求。各地要在政务大厅设立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受理窗口,明确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要求,实行一站式受理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限,为宽带网络建设创造便利条件。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加快实施网上申请、受理、审核流转、公示审批结果等流程,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电信普遍服务基金等国家相关资金对我省的支持,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农村宽带用户,大力推进农村宽带发展。
(十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快完善新形势下的移动通信基站环境监管机制,提前介入,加快审批速度。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保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电力部门要研究简化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手续,对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用电给予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规范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审批程序,对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进入既有住宅小区、4G基站建设选址给予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融资支持,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投资给予有效贷款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消除公众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营造支持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三)全面保障宽带网络建设通行。各地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电信传输网络滚动规划、4G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底前纳入综合性和专项规划。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公路、铁路、机场、地铁、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向宽带网络设施和4G基站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无故限制各电信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通信配套设施共享资源,破除 “垄断区域 ”,保障用户公平选择权。
加快推进《吉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立法进程,进一步明确宽带网络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
(十四)规范通信建设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贯彻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在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过程中,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施工质量,严格验收标准,并将验收文件及时报备,确保执行到位。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结合 “暖房子工程 ”,深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光纤到户改造。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本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共同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省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支持宽带建设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统筹推动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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