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5〕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0 20:38:2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4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列入计划完成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要向省政府做出说明;对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充分准备;对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未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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