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5〕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0 20:38:26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9号
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5〕9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已经省政府2015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研究保障措施,层层明确责任人、具体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任务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搞好日常调度,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工作实效,勇于创新。对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困难和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完善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省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5日
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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