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4〕4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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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4〕44号
吉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4〕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2日
吉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工业企业产品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市场为导向,强化企业主体作用,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努力构建“三个体系”,提升“三个能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构建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和产品质量品牌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品牌培育能力,推动初级产品向精深、中间产品向终端、一般产品向品牌转变,为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2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精细化学品率达到38%,轨道客车配套率达到50%,汽车配套率达到55%,主导产品国内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二)技术创新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建设完善70个重点实验室、300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50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35个,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达到60个,中试中心达到2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40个,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达到2400件。
(三)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全省工业企业吉林省著名商标达到1200件,吉林省名牌产品达到1000个;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重点工业产品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完善“三个体系”。
1.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1)建设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大力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以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为龙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的三级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2)建设完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采取依托骨干龙头企业主建、若干企业联建、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等多种形式,围绕产业集群布局,建设完善一批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公共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推广、行业人才培训等产业公共服务。
(3)建设完善行业中试中心。围绕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加强顶层设计,有重点地推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行业中试中心,加大扶持力度,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
2.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
(1)推动完善以省校合作为重点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省校合作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合作长效机制,继续扩大省校合作领域和范围。加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定期汇集发布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组织多种形式的产学研项目对接活动,“请进来,走出去”,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
(2)推动完善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整合创新资源,围绕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以产业链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和发展。发挥联盟“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作用,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联合攻关。
(3)推动完善以成果转化为重点的科技成果服务平台。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提升产品应用研究和创新水平,完善中间试验、工程化研究、技术集成、成果产业化条件。二是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平台。要加快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为主体的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工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使更多科技成果走向中试、走向市场。三是积极推动企校联合共建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等建设,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四是完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平台、科技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及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对接和互动,提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3.完善产品质量品牌保障体系建设。
(1)着力建设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完善国家质检中心,使国家质检中心真正成为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检测机构。结合各地民营经济发展、县域经济突破、中小企业成长、产业集聚区及园区建设实际,规划建设一批省级质检中心。
(2)着力建设质量诚信平台。完善全省质量诚信评价系统,构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和实时查询。完善便捷、快速的产品质量投诉和维权通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着力建设计量测试平台。强化计量基础作用,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平台。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搭建产业计量测试平台,构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对质量、数据流量等关键量及能源资源等重点对象的计量和量值传递能力。
(二)提升“三个能力”。
1.提升企业技术开发能力。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机构建设投入。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指导计划,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重点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研发条件,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中心及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提高大中型企业拥有研发机构的比例。
(2)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实施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投入,支持创新产品研发、应用验证和首批次生产,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组织实施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指导计划,推动重点新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及产业化。
(3)推动企业兼并国外先进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通过兼并国外科技型企业、购并国外研发机构、购买适用专利技术、开展合资或技术合作,有效获取国外先进知识产权、技术资源和科技成果,转化国外专利技术和产品,快速提升企业技术开发水平。
2.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以省校合作为重点的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省校合作)项目指导计划,支持企业转化高校科技成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开发,共建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合办创新实体。
(2)推进技术资源市场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等将条件成熟的实验室、小试基地和中试中心向行业、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的交流交易、对接服务等功能,定期梳理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项目对接活动,促进高校成果、企业技术难题和需求市场化。
(3)强化重大转化项目支撑。组织实施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推进专项计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实施战略性重大科技专项、“双十”(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重大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大对中试、工业化试验等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产业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
3.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
(1)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或承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标准的制定、实施与推广,促进标准化与产品创新密切衔接。
(2)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推行产品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奖运行机制,从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行为准则等方面规范吉林省质量奖评选工作。
(3)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的申报、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维权工作,引导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实施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创建工程,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争创名标名牌。支持特色工业园区企业联合申请注册具有园区标志性的商标,集中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公共品牌。把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资源产业中技术水平高、竞争能力强、拉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作为吉林省名牌产品认定重点,推动创建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
(三)促进实现“三个转变”。
结合我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促进我省工业由大向强转变。
1.加工类产品由初级向精深转变。石化产业领域要发挥基础化工原料优势,重点发展乙烯、丙烯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领域产品。农产品加工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生物化工、特色资源产业链,大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生物工程技术,以化工醇和聚乳酸为发展主线,重点发展系列生物质醇、聚乳酸、生物聚酯和生物树脂等产品,并加快下游产品的开发。重点支持人参、林蛙、鹿产品精深开发、系列加工,采取先进加工萃取工艺,利用超微粉碎、超临界提取等技术,开发保健品、功能食品、健康食品、化妆品等系列产品,着力打造长白山特色品牌。原材料领域重点结合我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镁合金、铝合金、碳纤维、硅藻土和纳米碳酸钙下游终端产品,加快形成新材料产业集群。
2.制造类产品由中间向终端转变。重点完善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配套体系,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卫星及应用、航空装备、光电装备、医疗仪器设备和环保装备等终端产品为重点的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领域以光电子、汽车电子、新兴元器件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发展重点,重点发展激光产品、光电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半导体照明与显示、光伏、光通信、车载、车身、车控、高档片式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金氧半场效晶体管(MOSFET)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动无线射频识别、移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芯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终端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
3.行业重点产品由一般向品牌转变。围绕我省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领域发展重点,打造行业产品品牌。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重点围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打造支柱产业品牌;围绕玉米、杂粮、人参、林蛙、矿泉水等农产品和长白山特色产品,打造一批国内重要的特色资源产业生产基地和示范基地,培育农特资源产业品牌;围绕疫苗、基因工程药物、中药提取物等培育现代中药、生物医药产品品牌;围绕光电子、汽车电子、新型元器件等产业,培育电子信息类产品品牌;围绕轨道客车、风电装备、新型换热设备、农用机械、袜业、服装等行业,培育和争创国家、省知名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州)、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围绕产品创新的重点工作和方向,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把企业创新投入力度作为相关专项资金引导支持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市场策划和营销投入,促进提升产品开发能力,提高工艺装备质量水平,拓宽产品推广渠道,强化品牌宣传。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产品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产品创新投入机制。
(二)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要落实好国家、我省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优惠政策。要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并购、人才引进、品牌创建、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更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加大对技术创新的宣传力度。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和典型的宣传,切实营造全社会关注创新、鼓励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品创新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推进产品创新机制建设,形成共同推进产品创新工作的良好局面。
附件: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工作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
省工业信息化厅。牵头负责企业为主导的产品创新协调推进工作。具体负责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和省校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省校合作)、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等指导计划。
参加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高端合作创新平台等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推进专项计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等;负责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等。
省科技厅。负责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中心、行业中试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战略性重大科技专项、“双十 ”重大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等。
省质监局。负责省名牌产品、质量、标准及品牌建设,以及质量检验检测、质量诚信、计量测试等平台建设工作。
省工商局。负责著名商标创建、驰名商标保护、管理及运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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