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4〕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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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4〕13号
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4〕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城市二次供水是居民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提升城市二次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居民饮用水水质水量安全,经省政府同意,就开展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城市居民饮用水水质水量安全为目的,以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及陈旧管网为重点,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水价为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全省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实现全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全更新、城市居民24小时供水全覆盖、饮用水水质水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级城市政府作为组织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作。
(二)政府扶持、多方筹资。各级政府要加大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策扶持、财政适当补助、企业投入和社会筹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城市总体规划和供水专项规划指导下,充分考虑城市水源、水厂、管网等设施现状,科学安排城市二次供水改造项目。
(四)先急后缓、分步实施。从百姓需求最迫切、矛盾最突出、见效最迅速的城市二次供水项目入手,先急后缓,分层次彻底解决我省城市二次供水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方便群众、避免扰民。在实施改造过程中,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主要目标
利用2-3年时间,撤并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5100座,新建、改造二次供水老旧管网1.2万公里,改造居民楼内老旧管线1.8万公里,实行水表出户,理顺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完善价格机制,建立水质动态监测系统,降低水量漏失,杜绝水质污染,彻底改善全省2.8亿平方米居民住宅的供水状况,使千万城市居民受益。
2014年改造撤并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1860座,新建、改造陈旧二次供水管网4320公里,改造楼内老旧管线6480公里。
四、重点任务
(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取消老旧散小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综合标准化的大型二次供水泵站,更新改造不达标的二次供水泵房、水池(箱)、水泵、消毒设备、水质监测、电气自控等建筑物和装置。
(二)二次供水管网改造。结合新改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对二次供水引入管和居民小区内漏损比较严重、安全隐患大的二次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更新管网布局,提升管网质量,确保城市居民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三)楼内管线和水表出户改造。对住宅楼内老旧管线进行更新更换,将二次供水干管从地沟中改出,实行“单元进户”,有效避免管线冻裂和二次污染,并在城市供水区域内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
(四)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全省二次供水水质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二次供水水质水量的在线监测,满足社会服务需求,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提供良好条件。
(五)实施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在二次供水管网工程改造过程中,对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人行步道等进行环境整治和绿化恢复,改善居民出行环境。
(六)理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体制。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建立全省二次供水设施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一体化运营的管理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支持、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加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理。
(二)注重科学改造。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建设标准、技术规程等政策文件,出台工程质量、招投标、造价以及设备材料等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确保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各地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详细规划施工方案,尽快组织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确保2014年4月底全面开工。
(三)建立良性循环新机制。为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步入良性循环,在对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的同时,对新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并集中建设,在减轻开发企业成本的前提下,实施建设工程费合理负担和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优惠政策。一是逐步取消单独的二次供水收费,合理调整水价;二是减免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四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五)多方筹集资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费用按照省级财政奖补一部分,地方政府自筹一部分,供水企业出资一部分,社会资本投入一部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要充分利用好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等可用资金。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金投入。
(六)注重环境改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对改造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人行步道等实施环境整治和绿化恢复,确保改造后的道路、绿化及小区环境优于改造前。
(七)尽力避免影响居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要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避免扰民的措施,应先从近期未经其他工程改造的老旧小区入手,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和频次,保证居民在改造过程中的正常生活。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使社会各界对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达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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