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留学〔2012〕1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豫人社留学〔2012〕10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备忘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目的及意义
(一)留学人员创业园是吸引、集聚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有效载体,对于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是实现科技创新、带动就业的有效措施,对于实现筑巢引凤,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留学人员企业多由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立,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和发展空间,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科技孵化器作用,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省自主创新事业的发展,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河南“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与发展
(一)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总体规划。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就业为目标,以创业培育、资金引导和孵化体系建设为重点,引导和鼓励留学人员来豫自主创业,实现创业促发展和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发展。我省拟用5-10年时间,新建10个左右留学人员创业园。发挥共建创业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实现省市级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新建1-2家省部级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推动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留学人员创业园遍布我省各地。
(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创新体制、互惠互利、服务创业的原则。主要依托各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加工园区等产业园区设立。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创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
2.具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有一定数量的留学人员企业入驻。
3.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服务团队和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4.吸引留学人员入园创业的措施完备,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为入园留学人员及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切实解决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后顾之忧。
(三)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的要求,把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创业园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把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示范基地、科技型企业家的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在凝聚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开展省市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鼓励省辖市政府参与创业园建设,从创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资金投入、政策制定与完善、管理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不断提高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模,培育壮大一批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骨干留学人员创业园。对发展较好、达到省部共建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申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建。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的投入,可设立政府创业基金,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为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提供创业补贴。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立项、审批、办证等程序,在资金、土地、工商、税务等方面提供扶持和帮助,进一步实施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加大留学人员创业支持力度。新进创业园创业的留学人员比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留学人员企业吸收和接纳国内毕业大学生为企业骨干,参与企业的科技项目研究和开发,培育壮大高新企业,带动各类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更多的人员就业。
(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本融入留学人员企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海外留学人员合资或合伙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以技术、资金、实物等多种出资方式入股,占25%以上股份的股份制企业,均可认定为留学人员企业,享受留学人员企业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引才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吸引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创业。通过组织海外人才交流、项目合作洽谈会,或组团到海外招聘活动等方式,将拥有高新技术和项目、资金的留学人员吸引到创业园区创业发展。
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及评估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批、指导、协调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在宏观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信息咨询、海外引才渠道拓展等方面支持创业园发展。
(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及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所在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建工作。申请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材料包括:
1.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报告。
2.本级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政策文件。
3.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4.入园留学人员企业基本情况。
(三)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园区可实行多样化设置,采取自主建设和联合共建等形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坚持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运作经验,努力探索符合园区发展要求的管理运行模式,完善孵化功能,逐步增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培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
(四)建立留学人员来豫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初期在融资、市场开发、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辅导,给予企业全面创业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推动企业发展。
(五)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动态管理制度。重点对各创业园区的发展水平、招商引资、服务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园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展一般、工作不力的园区,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功能,促进发展。
(六)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管理及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发展潜力和效益以及促进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考察评估,进一步规范创业园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专门服务机构,综合协调当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工作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
(二)优化创业服务。积极做好创业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业的留学人员,在落户、签证、资格认定、企业注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对留学人员在创办企业、配偶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时提供服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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