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函〔2020〕6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15 01:49:3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20〕68号







各省辖、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重点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的科研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五)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已入选国家、本省人才计划的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本资助项目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其中,优秀项目资助金额8-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金额3-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重点。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申报名额。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地市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不超过8项;其它地市、省直单位不超过4项;省级高校、医院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项目超额的,按申报项目顺序对超额项目予以删除。

三、申报时间和办法

各地、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一)申报函。来函请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留学回国专栏”下载。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由报送单位审核,复印件上盖单位审核章。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608室

联系人:王付江 陈羽

电话:0371-61612608 61612609

电子信箱:hnrswang@163.com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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