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服务业〔2020〕32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促进全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促进全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服务业〔2020〕327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推进服务业企业运营尽快恢复正常,促进全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50%,推动服务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是实现我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增信心、扩消费、促投资等重点工作,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二、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金融纾困、减税降负、促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等支持服务业发展及应对疫情影响政策措施。针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实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要做好人流密集行业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人流客流等信息,科学引导群众消费需求、出行安排、心理预期、社会舆论等,增强消费信心。鼓励各地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培育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宅经济”,不断释放消费潜能。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结合实际探索错峰休假、弹性作息等,促进消费回补。
四、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实施服务业促投资“1125”工程,强化10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监测调度,力争完成年度投资目标。各地要抢抓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增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机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立完善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联动保障机制,做到储备一批、实施一批、投产一批。
五、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各地相关服务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行业监测预警,统筹推进服务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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