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环资〔2020〕36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循环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20 04:29:38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循环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0〕36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投资稳增长安排部署,聚焦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现组织开展绿色循环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综合能源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防治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六大工程

围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重点谋划实施六大工程。

(一)园区综合能源改造工程。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城市等地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为重点,推广“清洁友好、多能联供、智慧高效”综合能源服务模式,以系统“集成化”为技术统领,以“智能化”为核心,实施能源生产侧、消费侧一体化改造,有效调整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面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分布式多能互补供应。开展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分散式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利用项目建设运营,开展储能技术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多元化。

2.推进能源梯级利用。以园区为整体实施能源分质分级利用,以热电联产和燃气三联供等集中供热供冷为重点,结合部分企业余热余压资源,综合考虑不同企业需求,开展能源梯级利用;供热(汽)公共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3.企业综合能效提升改造。以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企业能效诊断、节能改造、余热利用、煤炭减量和需求响应等系统性能源优化改造。

4.园区能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以园区为对象,建设能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探索能源综合服务管家模式,委托第三方专业企业系统开展节能诊断、能源监测等服务。

(二)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工程。以沿黄地区食品、造纸、纺织、印染、电镀、化工等以高耗水行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为重点,坚持专业化运作、市场化服务,加快推行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引导园区污染治理从“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付费、专业化治理”转变,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政府和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成本。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水资源节约利用。以园区主要用水企业为重点,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由第三方服务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大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建设运营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矿井水回收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3.污水集中处置项目。以园区为整体,结合现有污水处置设施,由第三方专业水处理公司集中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中水回用设施,由排污企业按照约定付费机制向第三方水处理公司支付处理费。

4.固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以危险废物、大宗工业固废为重点,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建设收集、运输、分析、处置等服务体系,排污企业支付相关处理费用。

5.环保服务管家。以园区为整体,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建立园区环境监控平台,组织开展涵盖园区大气、水环境、污染源排放、环境预警预测等内容的综合管理服务。

(三)园区绿色化改造工程。以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轻工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动实施园区上下游产业链接、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清洁生产、废弃物集中处置,提高园区的资源产出率,促进园区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提升,实现绿色循环低碳转型发展。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绿色发展转型升级项目。以动能新旧转换为重点,谋划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重点项目。

2.园区产业补链延链和补环项目。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

3.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的循环利用。

4.污染物集中处置。推行企业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实施燃煤设施替代,促进煤炭消费减量;加快大宗工业固废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

5.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绿色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节能环保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系统;实施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照明、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集成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

(四)静脉产业园提质发展工程。以省统筹布局的静脉产业园为重点,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积极推动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新建危废(医废)集中处置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入驻静脉产业园,推动形成协同处置、循环链接的产业发展格局。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协同处置餐厨垃圾。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的县(市),鼓励采用“定点回收-收集转运-预热处理(油脂分离)-含水废渣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焚烧”工艺技术路线,建设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

2.协同处置城市污泥。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的县(市),新建城市污泥处置项目,鼓励采取“污泥干化(含水量40%以下)+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集中掺烧处置”模式,就地处置本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3.危废(医废)集中处置和固废资源化利用。支持新建区域危废(医废)处置设施进入静脉产业园;引导新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入驻静脉产业园。

(五)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聚焦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质量、壮大产业发展规模,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专业园区),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依托省内骨干企业和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市场亟需、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效节能和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

2.节能环保产品。着眼于未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需要,加快建设抢占市场先机、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生活领域新一代绿色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和先进环保产品。

3.节能环保创新能力建设。围绕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支持产业基地(专业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新平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六)“三类”示范基地建设工程。以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物(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重点,推动布局实施一批生产生活领域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大幅提升固废利用率。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推动实施尾矿、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赤泥等综合利用。

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作物秸秆、废旧木材、林业三剩物以及农产品深加工废弃物为重点,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3.生活领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废旧商品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废钢铁、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等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

绿色循环发展六大工程优先列入省“十四五”重点项目库,加强土地、能源、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

(一)土地要素保障。各地谋划实施的绿色循环发展六大工程中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子项目,前期手续齐全、当年能够开工建设的,按照应列尽列的原则列入省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

(二)能源要素保障。省级统筹的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优先用于绿色循环发展六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鼓励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耗指标。

(三)资金要素保障。建立绿色循环发展六大工程重点项目库,积极向银行、金融机构推介一批前期条件好、能开工实施的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绿色信贷支持。鼓励引导省绿色产业基金等各类投资平台加大投入,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政策,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绿色循环发展六大工程中的子项目中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和新增中央投资支持。结合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一批重点项目(打捆支持),每个园区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由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示范基地(专业园区)统筹使用,优先用于实施方案编制和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建设等。

三、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把谋划重大工程与补齐短板弱项结合起来,把实施重点工程与提升发展质量结合起来,通过谋划实施绿色循环发展重点工程,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共同提升重大工程项目质量;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指导重点园区、企业谋划实施重点项目,加强能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为促投资稳增长多作贡献。重大工程谋划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二)坚持高标准谋划。各地要坚持找亮点、固强项、补短板,认真组织发动,高标准谋划重大工程。必要时,可借助科研院所、专家团队等“外脑”力量谋划重大工程项目和编制实施方案。要以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基地(专业园区)实施主体为单位,分类组织编制园区综合能源改造、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绿色化改造、静脉产业园提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三类”示范基地建设等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1)。

(三)坚持高水平推进。各地要按照组织实施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绿色循环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库。要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提升为基层为企业服务质量,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完善前期要件,力争项目手续齐全、早开工建设,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加强上下衔接沟通。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绿色循环发展工程项目库,随时接受各地储备项目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各地谋划推动绿色循环发展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前以简要信息报送。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和申请项目资金时,另行发文通知各地报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联系人:高志东      电话:0371-69691415

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绿色循环发展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绿色循环发展工程重点项目汇总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商务厅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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