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办函〔2020〕10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6-30 02:39:3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20〕10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弘扬各类专家人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无私奉献精神,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开设了“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专家事迹,全年共刊发报道37期,其中报道我省专家4期,充分展现我省了专家风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先进事迹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0〕068号)要求,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各类专家人才助力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中国组织人事报》将继续开设“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专栏。为做好我省专题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继续围绕脱贫攻坚主题,重点开展专家先进事迹宣传。宣传对象主要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优秀留学回国专家,以及在脱贫攻坚一线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有较强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二、材料要求

(一)报道体裁为人物通讯,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稿件不要求面面俱到,避免形成工作总结。要突出故事性,选择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讲好专家在脱贫攻坚一线创新创业、服务群众、带动脱贫的感人故事。

(二)每篇稿件配专家小传,介绍专家基本情况以及获得的荣誉表彰等,字数100字左右。

(三)提供专家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的照片,单张像素在1MB以上,并对照片进行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拟报道人物的考察把关。确保报道专家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人物和事迹须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

(二)按照要求组织撰写宣传材料。宣传材料报送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相对成熟稿件的,见本通知后抓紧时间报送,后续稿件可随时报送。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版稿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奋战在脱贫一线的专家”字样。

(三)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社记者将根据需要开展实地采访,相关单位要做好协助工作。被《中国组织人事报》选中报道的专家,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时,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占用所在地或主管省直单位的申报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联系人:王攀

联系电话:0371-69690297

电子邮箱:zhuanjichu2006@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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