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0〕8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10-06 12:26: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









粤府函〔2020〕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产业经济发展先行一步,规模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市场消费规模巨大,区域创新综合能力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形成了强大的产业整体竞争优势,但也存在发展支撑点不多、新兴产业支撑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高端产品供给不够、发展载体整体水平不高、稳产业链供应链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在提升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本土领军企业和自主知名品牌等方面仍有较大空间,急需攻坚克难不断突破。

世界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产业集群是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形态,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目前,广东产业集群化发展具备一定基础,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达15万亿元,具有坚实发展基础和增长趋势,是广东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达1.5万亿元,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增长潜力巨大,对广东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立足广东实际,谋划高起点、稳中求进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简称“战略性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突出“稳”,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现“进”,对推动我省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贯通,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意义重大。

二、发展思路及基本原则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机遇,突出抓创新、强主体、拓开放、促融合,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实现集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集群联动发展。

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制度创新协调互促,带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增强产业集群发展能级。

质量为先,绿色发展。大力推动品质革命,以质量品牌提档升级带动产业集群提质增效,促进集群价值链整体跃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技术、工艺推广应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目标导向,分类施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聚焦产业共性短板,因地制宜,采取“一群一策”方式,分行业、分步骤,积极推动产业集群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开放合作,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核联动优势,着力推进“一核一带一区”产业协同,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产业集群深度参与全球分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落实“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等六大工程,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典范。

(一)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速基本同步,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和稳定器;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不断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域分工合理、差异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确立。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加快转型升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持续优化提升,集群供给体系更好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变化。集群技术、人才、资本、土地等要素配置更加优化科学,形成与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学科建设和人才支撑体系。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集群产业链上中下游衔接协同更加紧密,大部分产业集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培育一批世界顶尖产品。集群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集群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更加开放包容。

(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突破一批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和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形成战略优势,基本解决“卡脖子”问题。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有效支撑产业集群发展需要。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自主性全面提升。

(五)质量、品牌与标准化水平持续进步与提升。集群主要行业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集群区域品牌和世界一流的企业品牌。各集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升级,部分优势特色行业标准成为全球标准。

四、发展重点


(一)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网络、手机与新型智能终端、高端半导体元器件、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产业。以补齐短板做强产业链、以市场导向提升价值链、以核心技术发展创新链,基本解决“缺芯少核”问题。继续做强做优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配套产业。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从“世界工厂”向“广东创造”转变,形成世界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2.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广东沿海“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势,扩大提升炼油化工规模和水平,延伸中下游产业链条,提升有机原料、电子化学品等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和高性能合成材料、功能性材料、可降解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占比,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安全环保水平。打造以湛江、茂名、广州、惠州、揭阳等为核心的沿海石化产业带,形成“一带、两翼、五基地、多园区协同发展”特色产业布局。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3.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巩固扩大空调、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等家电产品世界领先地位,做优做强电视机、照明灯饰等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家电、小家电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造以广州、深圳、佛山为核心的创新网络和生产性服务业网络,以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湛江等为核心的制造网络。形成全球领先的智能家电产业集群。

4.汽车产业集群。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扩大高端车型比例,提升新能源车比重。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显著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结合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新趋势,立足现有汽车产业园区基础,优化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为重点的汽车产业区域布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汽车产业集群。

5.先进材料产业集群。推动现代建筑材料、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材料、稀土材料等先进材料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稳步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和高端产品。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形成若干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巩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力争迈入世界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列。

6.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推动纺织服装、塑料、皮革、日化、五金、家具、造纸、工艺美术等重点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时尚等融合,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构建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聚地为重点的先进制造基地网络。形成国内领先、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

7.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重点突破CAD、EDA等工业软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实现突破和创新应用。强化广州、深圳等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云浮等地市大力发展特色软件产业,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自主软件产业生态。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高地。

8.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支持发展OLED、AMOLED、MicroLED、QLED、印刷显示、量子点、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推进摄录设备、核心芯片、内容制作、编解码、信号传输、终端显示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以建设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促进珠三角核心区超高清视频产业各有侧重、紧密协作,带动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配套发展上下游产业。巩固国内领先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

9.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推动精准医疗、智慧医疗、海洋医药、医养融合等新业态发展壮大,在岭南中药、化学药、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体外诊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形成若干个优势产业。在精准医学与干细胞、新药创制、生物安全、生物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创新集聚区。布局建设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道地药材和岭南特色中药材原料产业基地。加快进位赶超,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高地。

10.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粮食、岭南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南药、饲料、特色食品及饮料、花卉、茶叶、现代种业、调味品等产业。聚焦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等优势产业区(带),推动集群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聚力发展烘焙、凉果、糖果、腊味、特殊膳食用等特色食品,加快发展中央厨房、即食食品、速冻快消食品等潜力新兴食品。科学布局“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平台,重点推进数字农业试验区等“三个创建”,推动数字农业产业园区等“八个一批培育”,打造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

(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加快推进EDA软件国产化,布局建设较大规模特色工艺制程生产线和先进工艺制程生产线,积极发展先进封装测试。着重解决“缺芯少核”问题,保持芯片设计领先地位,补齐芯片制造短板。以广州、深圳、珠海等为核心形成两千亿级芯片设计产业集群,做强广州、深圳特色工艺制造,加快深圳、珠海、东莞等第三代半导体发展。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聚集区。

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发挥广东应用市场规模大的独特优势,重点发展高端数控机床、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推动集群企业与科研单位、用户单位协同创新,着力突破机床整机及高速高精、多轴联动等产业发展瓶颈和短板。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阳江等地打造成为主导产业突出的全国高端装备制造重要基地。

3.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以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深度应用场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等产业,集中力量突破减速器、伺服电机和系统、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和集成应用技术。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市开展机器人研发创新,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建设机器人生产基地,其它各地市做好产业配套。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完善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机器人产业创新、研发和生产基地。

4.区块链与量子信息产业集群。突破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算法、跨链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架构,推进可信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自主可控和互联互通等关键要素,完善标准体系;强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打造全国领先的产业集聚区、创新引领区、应用先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开展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量子网络等新兴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先进科学仪器与“卡脖子”设备研发平台,打造全国量子信息产业高地。

5.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低维及纳米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加快先进研发、测试和验证等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高关键原材料、高端装备、先进仪器设备等的支撑保障,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东莞、湛江、清远、潮州等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前沿新材料集聚区,巩固综合实力全国前列地位,在若干领域实现引领全国发展。

6.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保持非化石能源消费全国领先地位,逐步建立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重点打造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建设珠三角太阳能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广州、深圳、佛山、湛江、茂名、云浮等地市氢能产业基地,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7.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前沿/领先原创性技术、高性能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应用技术与服务等,突破基础与专用材料、关键器件、装备与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船舶、核电、模具、新能源、量子信息、医疗器械、文化创意等领域实现产业创新应用与融合。巩固国内领先优势,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

8.数字创意产业集群。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5G、AI、大数据、VR/AR等新技术深度应用,巩固提升游戏、动漫、设计服务等优势产业,提速发展电竞、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和精品IP,高标准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创意产业园等发展载体,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引擎,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地特色集聚的“双核多点”发展格局,打造全球数字创意产业高地。

9.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重点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设备、救援特种装备、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高效节能电气设备、绿色建材、环境保护监测处理设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治理、安全应急与节能环保服务等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健全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和绿色生产消费体系。在珠三角地区形成以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带,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形成以安全应急装备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建成国内先进的产业集群。

10.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在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大型精密科学测试分析仪器、高端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等领域取得传感、测量、控制、数据采集等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以珠三角为核心重点发展中高端产品,辐射带动粤东、粤北错位有序发展,形成高中低端互补的区域协同发展布局。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主导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产品,基本建成结构布局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突出、重点领域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

五、保障措施

(一)改革创新治理方式。依托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全局性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力度,分别制订出台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各地要加强对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市联动、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深化“放管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集群内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调整优化集群发展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鼓励各地区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鼓励发展由市场主体牵头的新型集群促进机构,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合作。加大产业集群跟踪评估及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力度,试点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探索完善集群统计监测分析指标,对集群发展较好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二)有效提升创新水平。对标世界最先进水平,系统梳理集群的突出短板与弱项,实施短板突破计划,以揭榜制等方式持续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协作攻关。围绕集群需求,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大力推进集群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全球布局研发网络,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集群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持续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加速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质量品牌标准建设,树立质量标杆,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推行“先进标准+”工程,支持集群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全产业链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面推进绿色化改造,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三)全面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围绕集群发展需要配置要素资源。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创新、农业等政策性基金作用,省财政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集群建设能力,拓宽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集群中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多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将产业集群建设内容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用地、用海、用能和交通设施保障。实施产业人才专项工程,依托“双区”面向全球汇聚关键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集群高质量发展布局,建立紧密对接的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四)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重点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加快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产业链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推动集群企业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智慧物流、现代供应链、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集群产业价值链。

(五)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整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合作供需信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群联动发展。依托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和国际交流平台,构建招商网络,围绕产业集群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支持集群企业开拓欧洲、日韩、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出口市场多元化和资产组合多元化布局。鼓励优势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推动研发技术的国际化,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结伴出海”,深度参与全球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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