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医保发〔2019〕47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8-08 02:53:00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医保发〔2019〕47号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估体系,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在规范诊疗、医疗控费、引导就医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 业保险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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