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0〕1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于丕富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8-18 02:58:2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于丕富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0〕16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于丕富为烈士的请示》(德政呈〔2020〕12号)收悉。经审核,于丕富系德州市陵县(现陵城区)边临镇西于架村人,牺牲前为国民党49军26师78团上校团长。1944年6月27日,在抗击日军侵华的衢州保卫战中,于丕富受命率领全团进驻衢州城,战斗中不幸牺牲。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相关规定,于丕富牺牲情节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特追认于丕富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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