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0〕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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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0〕15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批准实施〈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请示》(鲁发改能源〔2020〕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委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规划》实施,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地生态治理、复垦治理和产业治理,构筑煤炭资源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推动矿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多产业协调发展,打造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齐鲁样板,推进全省煤炭工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三、各有关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依据《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扎实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促进《规划》落地生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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