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办发〔2014〕3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鲁办发〔2014〕36号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山学者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工程实施十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新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人才在引领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将泰山学者工程优化拓展为泰山学者工程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调整后的泰山学者工程,突出其“学者”定位,重点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引进培养从事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共性技术研究的创新型科技人才;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充分激发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活力,带动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突出其服务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各类企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引进培养从事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技能攻关的领军人才团队,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为加快产业转型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调整后的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两大工程的功能定位,将现有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计划全部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其中,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支持范围拓展到高效生态农业领域,药学特聘专家计划支持范围拓展到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各级各部门要适应产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人才工程体系,搞好各类人才工程的衔接。要把产业人才队伍,特别是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需求导向,集成政策资源,聚焦成果转化,实现人才、平台、项目一体化发展,促进人才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让更多优秀人才在产业一线建功立业,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30日
全文及附件下载:鲁办发2014年第36号 【提取码: mw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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