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20〕5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9-28 01:47:42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沪府办〔2020〕52号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沪食药安办〔2020〕11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执行。

2017年12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沪府办〔2017〕72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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