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20-10-10 21:54:14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10、11、12月初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在银行代扣前请按照上述缴费标准保证缴费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扣款成功后进行短信提示,参保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学校办理。3个月内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未成功缴费,缴费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银行代扣。

(二)银行柜台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已联合12家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银行代扣未成功以及无预留银行代扣账号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参保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件,于2020年11月9-13日、12月8-15日(工作日15:00前,双休日除外),前往各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业务。

(三)网上自助缴费方式

10-12月每月20-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参保人员可使用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进行网上自助缴费。

(四)免缴资格验审

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参保人员不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资格验审手续。

四、温馨提示

1.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2.参保缴费成功结果可于完成缴费次月5日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查询。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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