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0〕3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乙级工程造价资质下放后“一网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乙级工程造价资质下放后“一网通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建科〔2020〕352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现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的通知》(豫建科〔2020〕325号)中有关乙级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抓紧做好系统建设,确保顺利承接。
要倒排工作计划,严格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系统开发建设应用,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企业能够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政府部门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可以获取信息、在线办理,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获取办理结果。确保2020年10月1日顺利承接下放审批事项。
二、认真落实建设要求,确保标准不降。
要按照目前省厅工程造价乙级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已达到的“四星级标准”(即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零跑腿、证照电子化),严格落实“三减一优”(即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优化流程)要求,确保审批时间不延长、审批材料不增加、审批环节不繁琐,审批标准不降低,做到全程网上办理,杜绝网外审批,进一步巩固我省“放管服”改革成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务期必成。
要积极与省厅、同级人社、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社保信息、企业注册信息数据接入审批系统,为“一网通办”提供必要条件,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及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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