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17 11:59:24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疫情防指〔2020〕1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5号)精神,切实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全面支持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

(一)统计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地要统计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予以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标准予以补助。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在相应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对援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发放慰问金6000元,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对省内有确诊、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全部工作人员每人发放慰问金3000元,所需资金省财政负担60%,同级财政负担40%。

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月审核、逐级汇总,由省卫生健康委将执行各类补助标准的人员数、工作天数和补助金额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首次上报起始时间为1月24日(河南省应急响应开始之日)。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慰问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二)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防控任务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专项用于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绩效分配,确保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要指导下属单位搞好内部分配,重点向加班加点特别是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确保参与疾病救治和疫情防控的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三)落实发放卫生防疫津贴。要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权益,确保卫生防疫津贴按照现行标准足额发放到位。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要求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

(一)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在抗击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各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报随办。

(二)提高工伤保险经办便捷化水平。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认定为工伤的参保人员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上述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伤保险保障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和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遭到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工作。

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


对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报告等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符合聘任相应岗位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不受相应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人员优先晋升岗位和申报相应职称;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中级及以上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四、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

要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要保证通勤便捷安全,采取专车接送等方式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

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要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预判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用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强化感染防控管理,最大程度减少院内感染。因职业暴露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要统一转诊至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集中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六、确保轮换休整到位


(一)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对援鄂医疗队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援鄂医疗队轮休方案;对省内一线医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单位一线医务人员轮休方案,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

(二)提前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力量储备。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对新调派医务人员加强疾病诊疗、感染防控专项知识培训。

(三)组织体检疗养。疫情结束后,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四)全省国有旅游景区自疫情结束之日起,向医务人员免费开放一年。

七、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

各地要依托现有心理热线和心理援助网络平台,整合现有力量,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积极组建专家团队,为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支持和筛查评估机制,落实分级干预措施;组建援鄂医疗队时,应配备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科医护人员,或者由专家团队以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各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与承担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医疗队、疾控队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持续、专业的心理服务支持。省精神卫生中心要通过视频会议、网上课程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八、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

(一)开展针对性帮扶。要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庭的实际困难,建立帮扶台账,组建专人专班,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人员同时到防控一线工作,家中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

(二)关爱服务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或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送药上门、陪同就医、住院陪护等“一对一”的生活照料服务。在充分了解需求并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临时托养服务。

(三)提供专项服务。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一线医务人员亲属做好个人防护,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代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助餐、助洁等生活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一线医务人员亲属提供亲情关怀服务,提供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教育部门应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建立“一对一”沟通渠道,了解学习需求,帮助解决学习教育问题。

九、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

医疗机构要落实安防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医院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提升医院及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勤务等级,强化显性用警,统筹属地派出所、特巡警、医疗机构内部安保人员等力量,开展高频次、高密度巡逻防范,严防严守发热门诊、隔离区、留治点、急诊、救治区域等重点部位,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良好医疗、隔离秩序。

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


(一)妥善做好烈士褒扬。各地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提出具体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落实。要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准确把握评定范围。对于被评定(批准)为烈士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烈士遗属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注重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对在抗疫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人,党组织应明确专人做好跟踪培养教育工作。对那些经过党组织考察、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应研究提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临时党组织报上级党委审批前,应征求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意见。对暂不能发展入党的,要将其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及时开展先进表彰奖励。对奋战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及时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表彰。

(四)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及时深入挖掘整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作用,大力弘扬医务人员“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五)保障子女入学升学。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照顾:确保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凡到入小学年龄的儿童,可就近选择优质公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可就近选择优质公办初中就读;初中毕业生报考当地职业高中和中专的可以择校保送入学,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以降10分录取。对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逐一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党费、专项资金等各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就相关政策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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