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20〕17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0〕17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豫人社〔2012〕35号)精神,为加快我省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豫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8〕31号)精神,本次选拔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申报该类人才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民营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选拔程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人选申报工作。各地、各单位申报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基层单位一般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申报人选。中央驻豫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选,同一基层单位人选只能通过同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涉密人员可不公示),报请省政府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优先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指标数申报。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人才〔2020〕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精神,此次选拔对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二是各地、各单位可在分配的申报指标数外,多申报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三)在组织开展人选申报过程中,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两大国家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要与本地、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申报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要优先申报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的专家和非公领域的优秀人才。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申报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各省辖市申报人选要有县以下基层代表。
(四)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实行无纸化申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申报人选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选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申报资格。本次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申报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查阅。
(三)报送时间。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0年9月29日前提交。书面材料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人才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五、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297
电子信箱:hnttsb@126.com
(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7173779
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9933023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23666646
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5-2979956
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2-2209606
6.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2-3367678
7.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3696611
8.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2118928
9.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3-6665618
10.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4-2621126
11.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1993
12.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976826
1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7-63169619
14.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0-3289706
15.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6-7676851
16.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8387800
17.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4398
18.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6620021
(三)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1-69580020
2.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1-23301589
3.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5-6866501
4.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2-8127289
5.长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3-8827012
6.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7-62287371
7.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0-2718527
8.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6-4996262
9.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94-7213989
10.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96-595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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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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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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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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