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20〕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3 20:32:5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






青政办〔2020〕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达标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基础民生和幸福民生,结合民生领域改革和财力可能,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着力解决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供给矛盾和突出问题,打通民生“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百姓获得感和政府公信力,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对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一)就业优先工程。

1.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通过优化培训内容、调整培训工种及课时补贴、加大职业(技工)院校承接培训力度等措施,逐步提高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二)教育强基工程。

2.新建、改扩建(开工)15所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工建设90所义务教育学校。(省教育厅牵头)

3.实施75个校园绿化项目。(省林草局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4.助力20所职业院校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省教育厅牵头)

(三)住房保障工程。

5.开工建设1.13万套城市棚户区和5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3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综合改善工程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6.开展全省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整治活动,着手解决历史遗留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四)健康青海工程。

7.深入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实施人群筛查12万人、学生等重点人群查病5.9万人。开展结核病免费筛查1.5万例。为10万名6-24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率达100%。(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8.继续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降低住院医疗费用医保“三个目录”个人自付比例。继续加大药品集中采购力度,进一步挤压药价虚高水分。(省医保局牵头)

9.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80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抽检15批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敬老扶幼工程。

10.调整提高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最低工资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11.重点解决养老床位配比失衡问题,通过探索建立家庭照护床位、加大现有资源整合力度、发展互助式农村养老等措施,提高西宁、海东两市养老床位供给,初步解决藏区六州床位闲置问题。(省民政厅牵头,各市州政府配合)

12.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资源推进普惠托育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配合)

(六)扶贫解困工程。

13.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省民政厅牵头)

14.为3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为1万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省残联牵头)

15.救助300名城乡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省妇联牵头)

16.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健康扶贫力度,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稳定在90%以上。(省扶贫局、省医保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七)文体惠民工程。

17.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戏曲进乡村”文艺演出2000场。(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18.拓宽全民健身活动普及面,为全省100个乡镇、村、社区、寺院等配备(更新)全民健身器材。(省体育局牵头)

(八)幸福家园工程。

19.开工建设10个“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20.加大“高原美丽乡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厕所革命”的整合力度,统筹完成300个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1.针对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通过工程提档升级、加强运行管理等措施,巩固饮水安全建设成果,确保农牧民饮水安全。(省水利厅牵头)

(九)品质兴农工程。

22.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分别减少20%和10%。推进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工程试点建设,在藏区纯牧业县全面推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23.通过实施生猪扶持政策、提高良种繁育水平、建设生猪养殖场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做到保供稳价。(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十)平安青海工程。

24.开工建设西宁机场三期,续建玉树机场改扩建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5.重点打击涉黑涉恶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省公安厅牵头)

26.对全省15座高速公路隧道出入口及洞口标志、标线、护栏过渡及缓冲设施进行整改,提升交通安全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27.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基层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省应急厅牵头)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办实办好每件民生实事工程,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强力推进落实。要强化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的关注度和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生实事各类政策措施,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创新投入方式,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对进度不快、措施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将民生实事工程纳入各地区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确保民生实事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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