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8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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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9〕8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以规范有序、可管可控为原则,推动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慧化发展,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开发新业态、提供新服务、激发新动能、引导新供给、拉动新消费,为我省深入实施“五四战略”“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贡献广电力量。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以融合媒体智能传播为目标,以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协同承载为依托,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IPv6等综合技术为支撑,以全面提升广播电视管理、网络、业务及服务等能力为指标的智慧广电,在内容生产体系上,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推进广电节目内容的技术、生产、形态、供给创新;在传播体系上,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综合广电传输覆盖体系和用户服务体系;在安全监管体系上,积极应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服务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可管可控;在生态服务体系上,着力推动广电经营模式、服务方式以及产业生态的整体创新和优化升级。力争用3-5年时间,使青海广播电视在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传播网络、安全监管、生态服务等方面得到极大的提升,让全省各族群众能够享受更加满意、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

1.推进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在升级扩容现有广电“三江云”平台的基础上完成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通过聚合、集成、加工各级党委、政府和广播电视台开办的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广电节目等公共媒体资源,实现媒体融合传播,打造安全可靠的媒体权威传播平台。加强云平台的融合应用,推动云平台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服务。到2021年,推动云平台服务广电行业应用,逐步开展智能监控监管、应急管理、指挥调度、内容管理、舆情监管等服务;依托云平台建设智能编目、智能采集、智能共享的省级智能云媒资库,实现云平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青海广播电视台)

2.提升节目供给质量。加快推进电视节目内容全面实现高清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台采编播录设备购置等项目效益,提升各级广播电视台内容生产能力。到2021年,各级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内容制播全面实现高清化,高清节目成为电视的主流模式。积极推进4K超高清节目全链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图像质量更高、内容更丰富、传输播出更安全的高清电视节目。加快推进声音广播高质量发展,实现从立体声向环绕声、沉浸声演进。(责任单位:省广电局、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人民政府)

3.创新节目内容形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混合增强等新技术创新节目形态,发掘创意空间,深耕内容制作,提供精准服务,不断满足受众需求,提升受众体验。到2023年,各级广播电视台内容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节目单一、质量不高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形成节目内容生产智能便捷、品质优良、产品丰富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省广电局、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人民政府)

4.加快制播系统升级。以推动省、市(州)级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平台云化、互联网协议(IP)化为重点,加快推动制播体系从数字化、网络化向融合化、智慧化转变。到2021年,条件好的市(州)级广播电视台完成媒体制播平台云化、IP化,到2023年,全省所有市(州)级广播电视台完成媒体制播平台云化、IP化,实现与青海广播电视台制播平台上下联动、互联互通,提升节目制播效率和功能弹性。(责任单位:省广电局、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建设智慧广电传播体系。

1.推进综合传播体系转型升级。以服务用户为中心,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网络中的部署和应用,加快广播电视网络传播体系整体性转型升级。加快完成广播电视系统所有业务平台、网络、终端等由IPv4向IPv6演进升级;积极推进广电5G网建设,加快广电网络移动化升级步伐,以广电5G发展为切入点建设有线无线卫星立体覆盖、城市乡村家庭无缝连接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融合网,推动“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和智能配置。在政用、民用、商用等各个方面提供高带宽、广覆盖的网络连接,推动实现广播电视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2.提升有线网络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全国一张网”要求,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广播电视省级光缆干线和藏区有线电视城域网建设,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推进千兆光纤宽带接入和智能终端配置,加强有线电视智慧化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数据业务、交互业务、超高清业务的技术承载能力和用户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夯实高清电视传播基础。统筹无线、有线、卫星网络,大力推进高清电视的传输覆盖与入户工作。实施地面数字电视系统建设与升级工程,在全省109座大功率发射台和308个补点发射台建设高清无线发射系统;逐步实现卫星“户户通”标清机顶盒向高清机顶盒升级换代,全面解决高清电视制播与传输接收系统不匹配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信息采集发布机制,加强与信息发布源头部门合作,拓展延伸应急广播功能。到2020年,完成33个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到2023年,完成省、市(州)9个应急广播平台及西宁、海东9县(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5.扩大数字音频广播覆盖。积极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广播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的新路径,重点推进广播节目在全省范围内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到2020年,在实施完成藏区33个州、县级台数字音频广播覆盖工程的基础上,加快在西宁和海东市10个省、市、县级台实施数字音频广播覆盖工程,实现数字音频广播在我省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广电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广电信息安全保障。面向全新的广播电视生产、传播、服务方式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运营、维护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分区分域、多层防护”的要求,加快建设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持续推进广电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工作,打造集传播平台、内容制播、传输覆盖等系统安全防御为一体的广电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快智慧广电监管体系建设。针对广电监管存在的“信息孤岛”及业务分散、管理不便的现状,加快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的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实现全媒体接入、全环节监管、全业务融合发布的一站式监管。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云平台架构的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对新媒体、互联网视听节目、地面数字电视及数字音频广播等业务的监管;升级完善现有IPTV监管平台,加强对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IPTV系统的监管,推动新旧业务监管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对广播电视各类监管系统的有机整合、统一管理。推进中短波发射台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内容审核管理机制,优化监测监管流程,建立风险预评估机制,实现节目内容及质量的智慧监测监管。(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财政厅)

(四)建设智慧广电生态服务体系。

1.推进广电行业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化大数据应用,挖掘数据价值并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广播电视舆情分析数据,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到2020年,依托智慧广电云,初步完成青海广播电视综合智慧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到2021年,实现各级广播电视台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数据存储及分析,广播电视舆情分析等功能。到2022年,实现影视制作机构节目、广电传输机构节目的数据存储及分析,以及广播电视台历史节目、融媒体中心节目数据存储及分析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2.推动共建共享与多元共治。利用智慧广电云、5G和大数据技术,推动智慧广电与数字经济、数字青海、宽带乡村等战略的统筹规划、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文旅、金融、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加快广播电视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的集成创新、协同服务,引导新供给、新消费、新业态,构筑智慧广电生态圈,助力我省数字经济建设。(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推进智慧广电家家通工程建设。依托智慧广电云平台、5G建设和4K智能终端推广应用,结合我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着力打造智慧家庭生活应用中枢,实现与青海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衔接,为群众提供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居等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广电部门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各有关责任单位组成,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智慧广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广电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贯彻和任务落实,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将智慧广电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合力推进。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推动智慧广电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补贴,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强对智慧广电建设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智慧广电建设投入,支持智慧广电建设。

(三)加强人才保障。

各级广电部门要按照“加强培养、放手使用、充分激励”理念,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相结合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对我省广电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要加快引进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性人才,担任智慧广电建设的策划、咨询论证、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广电企业聘请高级经营人才参与智慧广电策划、经营和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从业人员推动智慧广电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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