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7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9〕7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为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果洛州开展全域无垃圾示范州建设,为全省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探索思路,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现结合果洛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精准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果洛州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山清水秀草绿的生态环境、干净整洁文明的卫生环境、幸福团结和谐的小康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打牢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以县、乡(镇)和部门为工作主体,以村(社)、社区为基本单位,严格落实权属负责与条块交叉的多元责任制,强化对全域无垃圾工作的领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按照“州级统筹、县级负责、乡(镇)落实、部门协作、行业推进、全州动员、全民参与”工作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乡(镇)和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全力推进全域无垃圾工作有序开展。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坚持效益为先,结合乡(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农村牧区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垃圾治理体系。
系统治理,标本兼治。以中心村为点、以交通道路沿线和河流沿线为主线、以6个县城和2个建制镇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面推进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广泛宣传动员,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常态化。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域无垃圾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以城带乡(镇)、以乡(镇)带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完善保障措施,增加人力财力投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和持续运行。
三、主要目标
将全域无垃圾行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之一,从体制机制、治理制度、标准体系及设施水平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推进全域无垃圾行动。
--探索建立果洛州全域无垃圾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建立科学、先进、高效的垃圾收集处理处置协同推进机制、运行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奖惩机制,为全域无垃圾行动的实施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完善垃圾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四有”垃圾治理标准体系,实现全州垃圾清理堆放和处理处置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分级建立严格的城乡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巡视巡查制度,确保卫生状况始终得到保持。
--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新增垃圾得到规范处理处置,全域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视野之内(村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草原河湖)无垃圾。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实现无害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案,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环节的技术水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全面提高全州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置水平。玛沁县和其他县城、乡、镇、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90%、88%、85%。玛沁县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庄占比达到95%,其他县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庄占比达到90%。
--其它垃圾全面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所有县城餐厨垃圾得到专业化集中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堆存放点,科学制定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方案,使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垃圾州级统一无害化处理。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全域无垃圾体制机制。将全域无垃圾行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与生态管护机制、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相结合,突破固有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先进高效、管理科学、成本节约的全域无垃圾体制机制。
1.运行管理机制。各县政府是县域内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通过PPP等模式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促进垃圾清运处理运行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促进垃圾处理提质增效。玛沁县要牢牢把握“撤县设市”机遇,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和标准,全面升级生活垃圾处理体制机制和硬件设施。政府引导推动“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垃圾回收企业,由企业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和去向问题,实现垃圾回收良性循环。站位全局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强力推进全域无垃圾工作持续进行。
2.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通过政府引导,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无能力建设的,由政府通过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建设,以特许经营或承包经营等方式交付社会资本运行管理。用足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州县两级自有财政资金,保证资金长期投入。省级财政通过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3.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全域无垃圾评定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考核范围内,奖优罚劣。奖励基金方面,省级财政补贴一部分,州和县级财政自筹一部分,通过考核对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同时要明确给予市场化运行单位的奖励比例。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回收奖励办法,保证企业合理利润空间。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可采用积分券制度,以积分券兑换生活物资的方式激励群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4.设施升级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的基础上,推广使用更加先进高效的处理工艺。依托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高温热解处理设施。部分位于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范围内和受自然条件影响垃圾填埋场选址难、填埋取土难的乡镇,生活垃圾就近转运至建有高温热解处理设施或填埋场的乡镇处置。推广使用最新的高温热解工艺处理生活垃圾,与填埋场配套建设,尽量延长填埋场使用年限。积极与主管部门和省内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适宜高寒高海拔地区运行的中小型垃圾处理新工艺,适时进行检验试用。
5.宣教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示范先行,带动群众积极投身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充分挖掘文化阵地和民间社团潜力,积极投身垃圾治理宣传教育作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负责管区内垃圾收集和分类宣教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的积极作用,以寺院为主体,辐射带动周边村社的垃圾收集和分类工作。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生活垃圾分类课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代代相传。在“果洛政务”微信平台和新闻媒体增设举报专栏,对一切不合规的生活垃圾处置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建立惩戒制度,对违规主体进行惩戒。
6.协同推进机制。建立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行业各负其责全力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履行好各自分管行业及相关设施范围内及周边全域无垃圾责任的同时,做好全域无垃圾相关保障工作,如交通和电力部门应配套完善处理设施建设所需道路和电力;石油和交通部门应承担在加油站和收费站或服务区向入境车辆宣传随载垃圾定点投放理念等。
7.依法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地方立法步伐,建立健全全州城镇管理和垃圾处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制定出台《果洛州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管理条例》和《果洛州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两个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垃圾处置和城镇管理的内容、措施、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8.日常保洁制度。建立健全日常保洁清扫制度,发挥乡镇的牵头作用,积极衔接环卫部门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并纳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对城中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居民集中居住区、相关道路、出入城口周边、公厕、垃圾堆放点等问题高发区域,安排专人定时负责清理各类垃圾,清除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电杆残破标语,治理周边河道、沟渠垃圾物料,全力做好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交通线路清洁管理责任,高速公路、国省道用地范围以内属交通部门管理部分,由交通部门养护队伍负责清扫和管理,用地范围以外属地方管理责任的部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管理、收集和处理。县道和乡道用地范围内外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管理、收集和处理。加强环卫队伍和保洁设备建设,强化环卫工人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环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待遇及考核标准。加快配备清扫车、扫雪清淤和洒水车辆等机械化清扫设备,实现城区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作业,提升清扫效率,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二)制定全域无垃圾评价验收标准。研究制定全域无垃圾评价验收标准,分级建立严格的城乡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巡视巡查制度,确保卫生状况始终得到保持。
1.城市县城。城区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垃圾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全覆盖,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电杆、墙面及地面无“小广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路面街面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先进高效,作业制度严格规范。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运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有专门建制的保洁队伍,有长期的资金投入机制。
2.乡镇。公共道路、公共场所垃圾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全覆盖,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电杆、墙面及地面无“小广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路面街面干净整洁。有专门的垃圾运输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
3.村庄。村庄牧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无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物料工具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庭院环境整洁有序。偏远村庄生活垃圾有专门的收集设施可供投放,收集点能够服务全部村庄,收集车辆能够覆盖全部收集点。
4.交通沿线。属地方管理责任的部分,视线范围内无塑料、饮料包装等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焚烧物品等现象。有稳定的巡查和清洁队伍,加油站、休息点和公共卫生间均配建有垃圾收集点。
(三)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开展清垃圾、清淤泥和清路障“三清”及治理柴草乱垛、棚圈乱搭、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畜禽乱跑“治六乱”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管理,各级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及社区是实施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垃圾清理的具体工作。
1.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对全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河道垃圾、沟渠垃圾及景区垃圾等进行全面核查,确定堆放点坐标、堆放垃圾种类、数量、占地面积及影响区域等基础数据。根据核查情况,通过清理、拉运、疏浚等方式,集中收集至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置,全面彻底取缔非正规堆放点。
2.房前屋后及庭院垃圾清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商个体户,对各自院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院外周边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有沿街门面的单位实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清障)管理责任制。开展“五乱”(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运乱撒)治理。建立城区网格化环境卫生清扫和监督“路长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网格单元环境卫生定期集中清扫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经常性拉网式巡查工作,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确保陈旧垃圾清理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3.交通沿线垃圾清理。高速公路、国省道用地范围以外及县道和乡道用地范围内外属地方管理责任的部分,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组织实施,对沿线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废弃建筑、残垣断壁及破旧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建立定期巡逻制度,持续保持交通沿线卫生状况良好。公路用地范围以内部分,由交通部门养护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清扫。
4.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动员广大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住家周边和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重点清理村庄牧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实现住家周边和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住家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与农牧民签订“门前(草山)三包责任书”,规范和约束卫生行为,明确保洁义务,自觉养成良好习惯。
5.全面开展禁塑行动。颁布全州范围内“禁塑令”,严令禁止各类商店、农贸市场、药品销售及饭店等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等。倡导广大消费者投入到“禁塑”行动中来,树立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主动使用环保购物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切断批发零售经营者源头入手,采用限期整改、不定期抽查和暗查等方式,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并长期执行。
(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在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搭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升级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
1.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本,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垃圾收集回收企业,由企业自行解决回收物的去向问题。设立奖励基金和资金补贴,奖励或补助回收企业,并保证企业合理利润空间。
分类方式。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和县城居民按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的“四分法”,所有新建垃圾收集点均按照上述分类方式设置分类式收集屋(箱),并更换原有收集屋(箱)。乡村和农牧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按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的“三分法”,在农牧民集中居住点、寺院及其周边农牧民居住较多的区域、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必经的交通要道等处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点),供农牧民就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强化分类管理。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及居住小区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指导、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配套必要的奖惩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农牧区可利用生态管护员兼职收集点管理员,经培训后对垃圾收集点进行管理维护,并承担向农牧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指导农牧民实施垃圾分类的任务,逐步使垃圾分类知识和意识在农牧区普及深入。
2.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收运环节必须做到分类收运,切忌经初步分类的垃圾在运输及处理处置时又混合,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
县城。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行收运管理,由城市环卫公司车辆每天按时按点分类上门收运后分别运输至相应集中收集点处置,相关单位和居民可就近投放,收运次数要满足确保生活垃圾堆存“不隔日”的要求,实现“户(单位、小区)投放-环卫队上门收运”的收运体系。收运范围可扩展至城市规划范围周边3公里。其他县城以玛沁县为参照,建立收运体系和收运管理制度。
建制镇、乡所在集镇。由乡镇环卫队定期进行收运,分仓装运至相应集中收集点处置,相关单位和居民可就近投放,实现“户(单位、小区)投放-环卫队上门收运”的收运体系。收运范围可扩展至乡镇区规划范围周边3公里。
中心村及寺院周边。各收集点管理员视收集设施负荷情况打电话通知环卫队到收集点收运,实现“户投放-点收集-乡镇运输”的收运体系。寺院及其周边生活垃圾收运,参照村生活垃圾收运方法。
交通沿线和旅游公路沿线。按照公路用地范围内外责任划分,高速公路、国省道用地范围以内属交通部门管理部分,由交通部门养护队伍负责清扫和管理,用地范围以外属地方管理责任的部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管理、收集和处理。县道和乡道用地范围内外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管理、收集和处理。
3.提高垃圾收运环节设备配置标准。考虑果洛州自然气候条件、收转运距离等实际情况,从适用、安全、可靠、耐用等方面考虑,配套建设的垃圾分类收集屋(箱)、收集转运设备等均适度高标准配备,如配备抗风性好的分类垃圾收集屋、地埋式分类垃圾桶,抗冻性能好的不锈钢分类垃圾箱等。建设运输车辆停放车库,减少因露天停放造成车辆损坏。
4.探索新型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建设高温热解等新型垃圾处理设施,为果洛州甚至高寒高海拔地区探索新型垃圾处理模式,在全州六县两镇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高温热解处理设施。同时在乡一级建设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探索新型垃圾处理经验,为提高全州垃圾处理水平创造条件。
5.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不断完善现有环卫设施,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处理设施基础上,安排建设全州六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高温热解处理设施和乡一级建设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在交通和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扩大,服务半径按30-60km考虑。垃圾填埋场、高温热解设施、垃圾收集站及资源回收站应在空间上集中建设,减少运输环节,同时形成集聚和规模处理效应。
玛沁县。拉加镇、优云乡和东倾沟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拉加镇、优云乡、东倾沟乡、雪山乡、下大武乡和当洛乡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除大武乡外,其他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大武乡垃圾运至县城进行处理。县城和拉加镇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甘德县。岗龙乡和上贡麻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岗龙乡、上贡麻乡、下贡麻乡、江千乡、下藏科乡和青珍乡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所有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县城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达日县。下红科乡、桑日麻乡、建设乡、窝赛乡、德昂乡、满掌乡、莫坝乡和特合土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桑日麻乡、德昂乡、满掌乡、莫坝乡、特合土乡和上红科乡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各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上红科乡和下红科乡共用高温热解设施。建设乡和窝赛乡可燃垃圾运至县城进行处理。县城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班玛县。达卡乡和多贡麻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达卡乡、多贡麻乡、吉卡乡、知钦乡和玛柯河乡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县城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各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江日堂乡、灯塔乡和亚尔堂乡垃圾全部运至县城进行处理。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久治县。县城、哇赛乡、哇尔依乡和索呼日麻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县城、哇赛乡、索呼日麻乡、白玉乡和门堂乡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哇尔依乡可燃垃圾运至白玉乡进行处理。各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县城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玛多县。黄河乡三江源核心区红线外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花石峡镇建设高温热解设施。县城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资源回收站。黄河乡政府周边垃圾运往县城处理,黄河乡和科寺周边垃圾运往设置于和科寺的填埋场进行处理。扎陵湖乡垃圾全部运往县城进行处理。县城和各乡镇建设带分拣功能的垃圾收集站。交通沿线、旅游景点、村社、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配置勾臂式垃圾斗,并配备摆臂式运输车。县城配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车辆和容器。县城和各乡镇对零星环卫设施如果皮箱和劳动工具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实际需求购置。
(五)规范其他垃圾处理。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餐厨垃圾专门专业处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
1.餐厨垃圾。借鉴餐厨垃圾处理“西宁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各县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处置中心,配备收运设施,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实现餐厨垃圾专门处理。出台相应管理和运行制度,加强对产生单位的管理,建立产生单位花名册,要求产生量较大的饭馆和酒店配置规范化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根据经营规模分等次进行适度收费。加强收运单位管理,建立收运记录台账,定期向环卫部门上报相关数据,规范收运作业行为。加强对处理单位管理,制定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处理。
2.建筑垃圾。
城镇建筑垃圾。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配备、施工围墙美化、防尘降噪等措施,实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方式,严格规定拉运时间、路线、倾倒地点,实施封闭式承运渣土、物料等散装物体。严肃查处拉运车辆无覆盖出行、带泥上路、抛洒物料渣土、污染路面等行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农村建筑垃圾。充分利用周边现状坑沟,由村社保洁员或生态管护员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方式,督促产生户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并覆土绿化。处于保护区核心区的,其指定填埋点应上报至县级环保主管部门认定后使用。农村建筑垃圾管理由村落实、乡督导、县抽查。
3.医疗废弃物。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版),建立覆盖县、乡镇、村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建立集中点送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处置的管理模式,村上送至乡镇,乡镇上送至县城,县城上送至州府所在地,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能力,使全州医疗废弃物实现规范化处理。各县配备专门的医疗垃圾运输车,由医疗单位负责收集和运输,定期上送至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
4.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规范储存场所,按照“谁产生、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要求产生单位以安全规范方式运至西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立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台账制度,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9年4月,各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域无垃圾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全面梳理提出目标,制定本地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制度,明确考核激励措施,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全力攻坚阶段。2019年5月-2020年9月,开展并完成现有存量垃圾整治,包括临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河道垃圾、沟渠垃圾、景区垃圾。全面开展“五乱”(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运乱撒)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县乡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和学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各县建设县级垃圾回收站。开展设施建设,已批复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争取当年投入运行。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取得批复次年开工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设备新建设施,进一步扩大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在各县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前期工作,通过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或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开展全面禁塑行动,杜绝塑料购物袋使用。结合“厕所革命”行动,按照合理规划、增加布点、方便群众的要求,新建一批公共厕所,并确保运行顺利。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拉运处理行为。开展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规范化检查专项行动。
(三)巩固成效阶段。2020年10月,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形成运行有效、管理到位、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长效体制机制。已建成处理设施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发挥效益。在建处理设施复工建设,争取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全州8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争取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向村一级覆盖。全面实现全州范围无塑料购物袋。巩固建筑垃圾整治成果,彻底杜绝建筑垃圾违章倾倒现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先进行州级考核验收,进行整改完善后由省级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狠抓落实。成立由果洛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果洛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果洛州住建局;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综合协调督察、立法执纪问责3个小组,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全面整治、新闻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县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级领导小组直接对州级领导小组负责。
(二)周密安排部署,集中连片推进。各县各单位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周密的方案和行动计划,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和调度,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连线、连片的办法,从公路沿线、镇区周围等重点地段开始,全面推进,整体覆盖,力争早日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氛围。各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公益广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发挥中小学校、文化活动室、文明社区等阵地作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全面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垃圾治理的基础常识,广泛发动群众,提升全民意识。召开创建全域无垃圾示范州动员大会,在大武镇格萨尔广场举行万人签名活动,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印制藏汉双语宣传册(单),置于州境内加油站和收费站,凡加油或通行车辆,将宣传单与过境和加油票据一并交付驾驶车辆,提高过境车辆自觉遵守垃圾定点投放的意识。开展文明城镇、文明牧户、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堡垒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全域无垃圾治理专栏”,动员广大居民群众进行“随手拍”,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查处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城镇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细化项目类别,按照不同的申报要求,积极通过争取藏区专项、平安与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省级基本建设等相关国家和省级资金,加大对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行市场运作,探索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处理水平。积极协调交通和电力等部门,不断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道路和电力等基础设施。新建的垃圾处理中心、垃圾收集站,由州住建部门按照收集垃圾储量大小统一设计和统一标准化建设,确定1至4种不同规模的方案。县、乡、村关于垃圾收集处理的各类标示标牌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设置。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奖罚制度。各县要对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签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无垃圾治理目标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报告、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不限定时间、不事先通知”的随机督查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督办、对账销号、媒体曝光,切实用督查结果倒逼治理责任落实。建立自上而下的奖励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对全域无垃圾工作启动迅速、机制完善、成效明显的县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县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屡推不动、影响全州整体进度的县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健康运行。要加快建立州级统筹协调、部门分头包抓、县具体负责、乡镇全面落实的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治理工作。把垃圾处理项目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范畴,探索建立农牧民适当缴费制度,形成资金长效投入机制,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各县要立足县情实际,创新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卫生保洁、分类收集、垃圾清运、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果洛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
2.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建设项目
附件1
果洛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
一、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方面
果洛州现有垃圾填埋场22座,总库容267.5万立方米,处理能力269.42吨/日,建设垃圾转运站3座,88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49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44个村垃圾仍实行简易处理,陈年垃圾数量870吨。其中:玛沁县垃圾填埋场4座,包括:大武镇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武镇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拉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当洛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121.68万立方米,处理能力124.27吨/日,19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甘德县垃圾填埋场5座,包括:柯曲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下藏科乡科赛村生活垃圾填埋场、下贡麻乡折合血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青珍乡典哲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江千乡隆吉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38.31万立方米,处理能力39.15吨/日,11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11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19个村垃圾仍实行简易处理;达日县垃圾填埋场3座,包括:达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达日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及上红科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40万立方米,处理能力45.25吨/日,13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13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13个村垃圾仍实行简易处理,陈年垃圾数量848吨;班玛县垃圾填埋场4座,包括:赛来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吉卡乡生活垃圾填埋场、玛可河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知钦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19.86万立方米,处理能力21.64吨/日,12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12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久治县垃圾填埋场3座,包括:智青松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门堂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白玉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21.65万立方米,处理能力22.11吨/日,26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6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玛多县垃圾填埋场3座,包括:玛查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花石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玛查理镇野牛沟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26万立方米,处理能力17吨/日,建设垃圾转运站3座,7个村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7个村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12个村垃圾仍实行简易处理,陈年垃圾数量22吨。
二、餐厨垃圾处理方面
目前,全州餐饮业垃圾收集量统计为13.27吨/日,其中可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城镇及乡镇全部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方式处理,未纳入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城镇及乡镇,处理方式均为简易填埋。
三、建筑垃圾处理方面
各县城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均为直接填埋,填埋点由各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指定,项目选址基本为县域内由于早年修桥修路造成的大坑和生态自身原因产生的大坑,建筑垃圾填坑后再进行草皮土回复,用于生态治理工作。由于建筑垃圾是施工企业在建筑垃圾需清理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由县国土局指定位置后,再由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将建筑垃圾直接拉至该填埋点进行回填,垃圾产生量现无法具体统计。
四、医疗垃圾处理方面
根据环保要求,各县所有医疗垃圾,包括村卫生室到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垃圾和废物均由专门的医疗垃圾转运车运输到州医院进行规范化消毒填埋和焚烧两种方式处理,经统计,全州医疗垃圾产生量为164.5KG/日。
附件2
果洛州全域无垃圾行动实施方案建设项目
拟安排生活垃圾填埋场、高温热解设施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医疗垃圾处理设施、零星环卫设施等方面建设,总投资49097.67万元,分述如下:
一、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安排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计57座,其中:卫生填埋场20座,高温热解和标准化的焚烧处理设施试点项目37项,总投资26869.17万元。按县分:玛沁县10处,投资4650万元;甘德县9处,投资3000万元;达日县18处,投资9886.17万元;班玛县8处,投资1695万元;久治县10处,投资6938万元;玛多县2处,投资700万元。
(二)垃圾分类设施。安排建设资源回收站8座,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玛沁县建设资源回收站2座,投资120万元;甘德县建设资源回收站1座,投资60万元;达日县建设资源回收站1座,投资60万元;班玛县建设资源回收站1座,投资60万元;久治县建设资源回收站1座,投资60万元;玛多县建设资源回收站2座,投资120万元。
(三)垃圾收集站。安排建设带分拣功能垃圾收集站47座,总投资2020万元,其中:玛沁县建设7座,投资320万元;甘德县建设7座,投资300万元;达日县建设10座,投资420万元;班玛县建设9座,投资380万元;久治县建设6座,投资260万元;玛多县建设8座,投资340万元。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安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共计7座,总投资7950万元,其中:玛沁县2处,投资2150万元;甘德县1处,投资1450万元;达日县1处,投资1450万元;班玛县1处,投资1000万元;久治县1处,投资1200万元;玛多县1处,投资700万元。
三、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
各县均安排配置医疗废弃物运输车及容器,共6辆(套),总投资240万元。
四、现有垃圾填埋场补充设备及环卫清扫车
安排补充各县现有垃圾填埋场缺失作业设备和县城环卫清扫车,总投资3306万元,其中:玛沁县463万元;甘德县671万元;达日县449万元;班玛县693万元;久治县330万元;玛多县700万元。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压路机、洒水车、破碎机、地磅及环卫清扫车等。
五、环卫车辆车库
安排建设环卫车辆停车车库共206座,总投资1442万元,其中:玛沁县36座,投资252万元;甘德县21座,投资147万元;达日县39座,投资273万元;班玛县35座,投资245万元;久治县37座,投资259万元;玛多县38座,投资266万元。
六、垃圾收运体系
(一)交通沿线及旅游景区垃圾收集点。安排建设勾臂式垃圾收集点249座,总投资373.5万元,其中:玛沁县建设垃圾收集站58座,总投资87万元;甘德县建设35座,总投资52.5万元;达日县建设52座,总投资78万元;班玛县建设64座,总投资96万元;久治县建设35座,总投资52.5万元;玛多县建设5座,总投资7.5万元。
(二)村级、移民点、异地搬迁点及寺院垃圾收集点。安排建设勾臂式垃圾收集点773座,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玛沁县建设垃圾收集站121座,总投资181.5万元;甘德县建设112座,总投资145.5万元;达日县建设183座,总投资274.5万元;班玛县建设115座,总投资172.5万元;久治县建设110座,总投资165万元;玛多县建设132座,总投资198万元。
(三)垃圾运输车。配备摆臂式垃圾运输车109辆,总投资3815万元,其中:玛沁县19辆,总投资665万元;甘德县17辆,总投资595万元;达日县22辆,总投资770万元;班玛县20辆,总投资700万元;久治县15辆,总投资525万元;玛多县16辆,总投资560万元。
七、零星环卫设施
主要安排购置果皮箱和劳动工具,总投资1465万元,其中:玛沁县255万元;甘德县240万元;达日县300万元;班玛县320万元;久治县210万元;玛多县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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