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7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的通知》
青政办〔2019〕7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8〕136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我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格局,通过组织申报、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现场踏勘、实地调研和综合评选,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了我省第一批省级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现公布如下:
1.同仁·唐卡艺术小镇
2.平安驿特色小镇
3.龙羊峡休闲小镇
4.玉树嘉那嘛呢风情小镇
5.坎布拉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6.高原钢城小镇
特色小(城)镇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年度评估制度,对通过评估并完成年度创建目标要求的,省财政将继续予以奖补;对未通过评估的,将清退出创建名单,并取消相关政策支持。2020年底将开展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报请省政府正式命名青海省特色小(城)镇。
各地区要按照“一个个规划、一个个建设、建一个成一个”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培育建设特色小(城)镇的主体责任,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培育建设工作举措,加大培育建设特色小(城)镇工作力度。力争用2年时间,将上述特色小(城)镇打造成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城)镇,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充分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加强政策创新,进一步调动各方参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省级特色小(城)镇培育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协同推进培育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9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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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