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4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2019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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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2019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9〕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2019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5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2019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工作部署,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培训促就业措施,扎实推进技能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要以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失业转岗人员、退役军人等为重点,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普遍、普及、普惠”的原则,计划组织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4.7万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培训11.5万人(次),城镇劳动力培训3.2万人(次)。

二、培训类别

按照2019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附件1),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农牧技术培训、企业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

(一)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精准扶贫,实施职业教育资助、致富带头人培训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雨露计划”,全年计划培训1.70万人(次),提高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农牧生产经营的能力,促进农牧民就业创业。

(二)农牧技术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培训规范确定的培训目标和内容,突出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需求,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职业院校、农牧科技推广机构和残疾人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教学、现场指导、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全年计划培训1.94万人(次),开展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生产能力。

(三)企业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对新招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推动企业发展。全年计划培训1.38万人(次)。

(四)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未就业人员培训意愿,以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工种和创业指导为培训重点,按不同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对城乡各类未就业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全年计划培训9.68万人(次)。

三、培训项目

按照2019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安排表(附件2),组织实施10个重点培训项目。其中:安排22所职业院校直接承担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4250人(次)(附件3)。

(一)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围绕提高贫困农牧区劳动力农牧生产和转移就业能力,分别组织实施农牧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资助农牧区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增收脱贫。计划培训2.30万人(次)。(省扶贫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增加受教育培训机会,提高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将其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紧密结合农民工培训意愿和就业市场的需求,按照不同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积极发挥各地区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依托农牧民党员双育工程,发挥农牧区党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劳务经纪人等的带头作用,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进行订单定向式、引导式、个性化、差异化的技能培训。计划培训8.35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力争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扶贫局、团省委、省妇联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三)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重点围绕青年农牧民,大力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包括生产经营型农牧民培育、专业技能型农牧民培育和社会服务型农牧民培育,使学员成为当地农牧业生产技术使用和推广的骨干。同时,通过对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帮助和带动周边农牧户参与学习农牧业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技能,实现共同富裕。计划培训1.52万人(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要求,组织开展能力素质、岗前素质提升、涉农大学生专业科学水平和技能提升、产业技能、“创业+技能”等培训,同时融入转变择业观念宣传教育,提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各类用人单位竞争就业和创业的能力。计划培训0.61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五)企业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围绕各类企业新招用工培训需求,安排企业直接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依托各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计划培训园区企业80%新招人员,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0.38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建设、水电、冶金行业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实施)

(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含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青年农民电商培育)。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城乡劳动力实施培训,坚持“创业+技能”的培训模式,开展SYB和IYB培训。通过拉面、农家乐、电子商务等技能与创业培训的融合,帮助更多的人员提高创业和经营能力。推进青年农牧民“互联网+”电商培育,壮大青年农牧民电商经营队伍。计划培训1.43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SIYB项目)0.76万人,培训后创业率力争达到30%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青年农民电商培育0.67万人(次)。(省商务厅牵头,湟源县、乐都区、平安区、循化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贵南县、兴海县、海晏县、刚察县、玉树市、杂多县、囊谦县、甘德县、久治县、尖扎县、河南县政府负责实施)

(七)藏区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含三江源区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围绕藏区生态保护建设,侧重旅游服务、民族工艺品加工、交通运输、物流等当地产业发展相关工种,结合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成果方式汇聚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重点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在当地发挥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对口帮扶省(市)职业教育力量,继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层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培训3.54万人(次),培训后当期就业率力争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政府负责实施)

(八)新市民培训。结合城镇化建设和群众培训需求,针对转移到我省中东部城镇的农民工、省内已进城常住的农民工、2020年前将要进城的农民工、在建制镇的实际农牧民和转户农牧民,以及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并融入适应城市生活等相关知识宣教,提高以上农牧民群体就业竞争和城市生活适应能力。计划培训0.43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九)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妇女,紧密结合异地搬迁和留守妇女实际需求,开展简单易学,对改善农牧区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各项技能培训,并增加家庭理财、卫生保健、家政护理等内容的宣教,帮助农牧区妇女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逐步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引导和培养农牧区妇女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计划培训0.5万人。(省妇联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十)对口帮扶藏区青年劳动力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结合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六州继续协调、选派青年劳动力到对口帮扶省(市)和其他省(市)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帮助青年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比较稳固地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计划选送0.06万人。(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政府负责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将各类培训统筹管理,建立统一培训台账,防止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实名登记,结合培训项目和用工需求,优先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精准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实现技能就业脱贫。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培训计划,让有培训意愿的所有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技能培训中。

(二)强化需求对接,优化培训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掌握企业的用工需求和贫困群众的培训愿望,建立培训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要组织召开企业用工对接会,解决企业用工难和求职者就职难的问题。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的城乡劳动力,必须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对失业和转岗人员,引导并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返岗转岗。要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培训。要依托对口援青平台,依托省外优势培训资源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

(三)严格组织实施,加强效果评估。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组织实施培训项目,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规定,确定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承接主体,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创业就业水平。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管理,通过视频抽查、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效能进行监督管理。要把培训就业率作为效果评估的重要标准开展效果评估,以培训资金投入产生的扶持效果为重点,切实加强绩效管理,突出计划任务完成和质量监督的跟踪问效,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附件:1.2019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安排表

 3.2019年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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