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3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9〕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海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 宁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予波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张黄元 省政府秘书长
苏全仁 省政府副秘书长
石俊洲 省纪委常委
刘 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 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侯碧波 省财政厅厅长
王定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朱 清 省审计厅厅长
马 骥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谷剑锋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局长
马 明 财政部驻青专员办监察专员
马 骏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侯碧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研究解决减税降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内设政策协调、收入征管、新闻宣传、督导检查四个工作组。
1.政策协调组。省财政厅牵头,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2.收入征管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参加,负责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的征管。
3.新闻宣传组。省委宣传部牵头,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配合,负责减税降费工作政策宣传、新闻报道。
4.督导检查组。省纪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财政部驻青专员办配合,负责督导检查减税降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汇总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通报信息;解释减税降费工作各项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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