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9〕1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3 21:00:4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9〕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囯办发〔2018〕6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将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予波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匡湧任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张黄元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省政府副秘书长晁海军、苏全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晓勇,省教育厅厅长韩英,省科技厅厅长莫重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洪涛,省公安厅副厅长沈森,省民政厅厅长诺卫星,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省财政厅厅长侯碧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定邦,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汝坤,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汤宛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毛占彪,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玉虎,省商务厅厅长尚玉龙,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宁,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吴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平,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省医保局局长吕刚,省能源局局长车军平,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马骏,青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赵巍,西宁海关关长扎顿,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局长谷剑锋,省政府督查室主任谢宏敏,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钟涛,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周洋城。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一优两高”战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对外以“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晁海军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晓勇、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钟涛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晓勇担任,副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洪涛、省财政厅厅长侯碧波、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汝坤、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汤宛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省商务厅厅长尚玉龙、省能源局局长车军平、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行长马骏、西宁海关关长扎顿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省科技厅厅长莫重明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晓勇、省教育厅厅长韩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洪涛、省财政厅厅长侯碧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定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平、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青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赵巍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晓勇,省财政厅厅长侯碧波,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汤宛峰,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毛占彪,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玉虎,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宁,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周洋城,西宁海关关长扎顿,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局长谷剑锋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苏全仁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厅长韩英、省公安厅副厅长沈森、省民政厅厅长诺卫星、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定邦、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吴捷、省医保局局长吕刚、省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钟涛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晁海军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市(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市(州)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制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相关制度建设)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谢宏敏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

(二)省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市(州)、县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市(州)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市(州)政府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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