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20〕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01:46:52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20〕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9年,各地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统领,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积极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国家下达的831万亩和666万亩以上,达到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较好履行了耕地保护责任。

根据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结果,决定对201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获得前三名的海北州政府、西宁市政府、黄南州政府分别奖励资金12万元、10万元、8万元,同时奖励202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800亩、600亩。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希望受表彰的地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强化共同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积极构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力争2020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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