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9〕2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及2019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01:55:27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及2019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19〕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及《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9年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并报经省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战略定位,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高质量推进青海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大美青海建设,大力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从2019年起,在全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青海省情特殊、农情特殊,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最大”的具体体现,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具体实践,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设计,是建设国家公园省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是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一呼百应、利及长远的探索性创造性的长远工作,立意在生态,工作在农业,成效在市场,受益在群众,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生态效益和社会需求,将在全国乃至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

从政治效益上看,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这些都为发展绿色农业提供了政策保障。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明确提出,为全面提升农牧区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在全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对于全国来说,是一项有益探索,将对全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必将对守住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作出青海贡献。

从生态效益上看,青海地处“三江源头”,在全国具有特殊的生态地位。保护好青海的生态资源,尤其是保护好三江源中华水塔,是关系国家生态的大事,对全国生态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永续造福青海人民,维护藏区社会稳定,更为下游乃至全国的生态建设提供保障。青海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地位特殊、生态特殊,被公认为世界四大超净区之一,为发展绿色农业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最佳适宜区。省委、省政府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用绿色发展的理念培育新结构,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在全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对于保护好青海这片净土的生态环境、实现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经济效益上看,青海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全省牛羊存栏2000多万头只,有2800余家规模养殖场,年可提供1500万吨左右的有机肥原料,为发展循环农牧业,走农牧结合、种养联动之路奠定了基础。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可以充分发挥有机肥原料丰富的资源优势,实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合理利用,以农促牧,以牧带农,实现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把青海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在减少化肥、农药用量的同时,采取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残留,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丰富、高质量绿色农畜产品,提升农畜产品品质,打造一批“青字牌”农牧特色品牌,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牧业持续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农牧区全面进步。

从社会需求上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绿色健康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同时,农牧民自身的意识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追求生态、有机,减量降成本的愿望渐浓。目前,我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了负增长,已具备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的条件,全面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利用五年时间,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7个市(州)19个县(市、区)及11个国有农牧场农作物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其中,在玉树、果洛整州开展化肥零使用、农药减量化试点,在湟源县和贵南草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整县(场)推进,其他试点县(场)有选择的整乡(镇)、整村(或几个村连片)、整作物连片集中推进,力求在不同区域,根据不同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特性及肥料效应,优化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及其有机肥施用,实现减肥增效、提质环保的目标。到2023年,全域内种植业基本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全面构建以绿色为导向的农业技术体系,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取得重大成果。

(二)阶段目标。

试点先行阶段(2019-2020年)。第一年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试点面积114万亩,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均减少20%以上,第二年达到300万亩,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扩面增效阶段(2021-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面积达到700万亩以上,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8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提档升级阶段(2023年以后),力争全省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全覆盖,实现绿色防控全覆盖,全省农药使用量减少60%以上。

(三)技术路径。

通过三种技术路径,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一是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二是有机肥+配方肥技术(简称“有+配”),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三是有机肥+配方肥+化肥技术(简称“有+配+化”),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

(四)方法步骤。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试点先行阶段(2019-2020年)。从2019年开始,率先在7个市(州)19个县(市、区)及11个国有农牧场的农作物上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其中,在玉树、果洛整州开展化肥零使用、农药减量化试点,在湟源县和贵南草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整县(场)推进。到2020年,推广面积达到300万亩,占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30万亩的36%以上;“有+配”推广面积200万亩以上,占总播面积的24%以上;“有+配+化”推广面积330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0%。

2019年,有机肥全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试点面积114万亩,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14%;“有+配”推广面积近216万亩,占总播面积的26%;“有+配+化”推广面积500万亩以上,占总播面积的60%。试点地区“全替代”达到100%,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省化肥农药较2018年减量20%以上。

2020年,在第一年有机肥全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试点114万亩的基础上,再扩大试点面积186万亩,试点总面积达到300万亩,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36%;“有+配”推广面积200万亩以上,占总播面积的24%;“有+配+化”推广面积330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0%。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4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

2.扩面增效阶段(2021-2022年)。大幅度增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面积,降低“有+配+化”推广比例。到2022年,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绿色防控的面积达到700万亩以上,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84%;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80%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

3.提档升级阶段(2023年)。从2023年开始,力争全省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全覆盖。大力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实现绿色防控全覆盖,全省农药使用量减少60%以上。

四、区域布局

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要求,积极打造“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农民主导”的三位一体的供肥用药体系,分阶段、分地区、分作物采取不同技术模式推动。

试点阶段重点布局在西宁、海东、海西、玉树、果洛5个市(州),兼顾海南、海北2州,在玉树、果洛整州开展化肥零使用、农药减量化试点,在湟源县和贵南草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整县(场)推进。试点作物为青稞、小麦、马铃薯、蚕豆、藜麦、油菜、露地蔬菜、设施果蔬、枸杞、药材等11种作物。

扩面增效阶段和提档升级阶段覆盖全省各地,农作物实现全覆盖。

五、投资概算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需要大量资金支撑。计划采取国家、省级、地方、社会等多渠道筹资的办法,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2019年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需总投资75545.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3510.29万元(包括产学研用结合补贴1000万元),占70.83%;省农业农村厅统筹今年财政支农等资金2047.71万元,占2.67%;地方配套5148.25万元,占6.81%;群众自筹14840万元,占19.65%。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三个环节:一是用于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有机叶面肥增加的生产成本;二是用于化肥农药减量造成农作物产量损失的补贴;三是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的部分补贴。2019年试点期间,从省级补贴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病虫害绿色防控;安排1000万元,用于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补贴。

(一)因生产成本增加需财政补贴资金。

1.经济作物。一是枸杞、中藏药材、露地蔬菜全部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要包括施用商品有机肥和喷施有机叶面肥。枸杞施用商品有机肥900公斤/亩、中药材1000公斤/亩、露地蔬菜900公斤/亩,在生长期喷施三次有机叶面肥。二是设施果蔬1500公斤/亩,每季喷施三次有机叶面肥,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三是全程开展绿色防控,采用生物农药+诱虫板+天敌昆虫防治技术模式,黑色地膜抑草技术。若发生突发性、毁灭性病虫害时,采取应急措施加以防控。

2.粮油作物。一是全部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要包括施用商品有机肥和喷施有机叶面肥。青稞施用商品有机肥280公斤/亩,蚕豆、油菜200公斤/亩,马铃薯450公斤/亩,藜麦400公斤/亩,在生长期喷施一次有机叶面肥。二是病虫草害利用轮作休耕、深耕深翻等措施加以控制,一旦发生病害时,采用生物农药+诱虫板(黄蓝板、性诱剂等)+杀虫灯防治模式。草害特别严重时,可酌情适量使用除草剂防控。若发生突发性、毁灭性病虫害时,采取应急措施加以防控。

(二)因产量减少需财政补贴资金。

据调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后,将会造成农作物一定减产,一般粮油作物减产10%-20%、经济作物减产20%-30%。在尚未形成绿色有机品牌效应、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的情况下,为确保农牧民收入不减少,需要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六、补贴办法

分析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后,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成本比单纯使用化肥农药增加较多的实际,政府需予以适当补贴。在补贴标准上,采取分作物差别化补贴的办法。在补贴方法上,采取5年为周期的预期补贴方法。在资金筹措方式上,采取“政府扶持、地方配套、群众自筹”多方筹资方式。具体筹资办法:分三个阶段,逐阶段减少政府补贴比例,直至完全市场化运行。项目实施县要严格实行专帐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一)试点先行阶段(2019-2020年)。

在试点阶段,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按照有利于推广的原则,政府应加大资金扶持。建议:政府补贴商品有机肥,地方配套有机叶面肥,农民适当自筹病虫害绿色防控费用。

(二)扩面增效阶段(2021-2022年)。

通过试点阶段,群众接受程度将进一步提高,技术推广经验得到一定积累,农产品优质优价逐步显现,品牌推广进一步扩大,政府补贴资金适当压减。

(三)提档升级阶段(2023年以后)

通过试点和扩面,群众将普遍接受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的生产方式,并自觉地应用于绿色生产当中,形成一整套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模式,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凸显,优质优价充分体现,农牧民收入逐步增加,政府完全以引导性补贴为主。

七、风险防控

为防范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建立突发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预案和防范农产品市场风险预案。

(一)建立突发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预案。一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草害预警信息,指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科学有效防控。二是一旦发现或发生迁飞性虫害、爆发性病害时,要及时调查确定发生的范围、作物及危害程度,并在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防治措施。三是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统一应急防治,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防控。四是及时划定区域,采取果断措施,使用低毒高效化学农药,迅速控制病虫危害,将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五是将试点地区的试点作物全部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因发生重大病虫草害造成作物减产减收时,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赔付,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

(二)建立防范农产品市场风险预案。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种植结构,搞好优质农产品合理布局,建设优质、专用商品生产基地,引导和促进农产品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二是实行订单农业,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直接签订优质农产品产销合同,协商制定价格,加强优质农产品产销衔接,防止优质农产品出现“卖难”。三是加强对农产品优质优价政策和特色品牌的宣传,提高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农民对农产品的质量意识,实现优质优价,提高发展优质农产品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八、运行机制

(一)构建政府政策补偿机制。政府对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农户和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贴,主要用于有机肥替代化肥、喷施叶面肥、绿色防控新增投入及减产损失等。

(二)构建企业规范生产机制。企业要提升有机肥产品研发能力,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相关制度,执行农业农村部制订的有机肥料行业标准(NY525-2012),强化有机肥质量管理。支持企业对有机肥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确保有机肥保质保量供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有机肥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户用上放心有机肥。

(三)构建农民主体安全使用机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民保护生态、发展绿色农业的自觉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及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中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将化肥农药减量化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建立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创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良性循环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为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绿色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着力采取如下有效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的重大工程,要举全省之力积极推动,切实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绿色发展考评机制、源头治理机制、督查推动机制。成立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供销联社、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青海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农村厅抓总,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支持,齐抓共管。特别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实行联点包片责任制,盯紧抓实工作落实。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协调配合,推动落实。由相关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强化技术指导,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与国内有实力的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协作攻关,尽快突破技术难关,分区域、分作物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各县(场)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田间试验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要成立技术指导组,指派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加强技术培训指导,让广大群众熟练掌握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技术。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推动科技研发、农业补贴、项目投资向绿色发展、质量提升、效益提高倾斜,对施用有机肥、生物农药、物理防治设备和产品适当予以补贴。同有机肥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全面绩效评估,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支持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农田施肥、有机肥配送、统防统治等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培育第三方服务产业。将试点地区的农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明确责任监管。建立评估监测与财政补贴挂钩机制,实行第三方评估,委托有资质的科研院所,对试点地区的对比示范田进行土壤、产品质量、环境等全程监测,提供科学监测评估报告。同时,充分利用环保、水利等部门现有的监测体系,开展对生态环境监测。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定措施的承包责任制,明确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的关键技术,制定奖罚分明的得力措施。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通过青海省农药监管追溯平台,实现农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认真做好项目所需生产资料招投标工作。每年项目完成后,省级要组织现场抽查,对管理规范、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当地政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到田率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及时掌握试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实现提质增效。加强有机肥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注重对有机肥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有机肥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有机肥产品质量,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实行中标企业包片责任制,组建有机肥产业联盟,加强协调监督,强化动态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优化支农资金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多元化争取资金,确保化肥减量增效行动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和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坚决避免因补贴资金使用不当而影响群众的积极性。

(六)强化品牌打造。充分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机遇,发挥我省高原、绿色、有机优势,打造青稞、枸杞、果蔬、中药材等“青字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建立绿色有机农牧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培育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经济效益。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建立正向引导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切实加大生态安全宣传,做到“面对面”宣传,提升知晓度;“手把手”指导,确保到位率;“一对一”帮带,扩大覆盖面;“点对点”传授,注重实效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取得实效,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9年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为全面提升农牧区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从2019年开始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根据《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利用五年时间,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积极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出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生态红线,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生产发展相结合,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推进种养结合,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坚持减量与试点并举。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生产实际和施肥用药需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分阶段、分区域、分作物控肥控药目标任务,按照先行先试、先易后难的方法逐步推进,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确保农牧民收入稳定。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从追求产量转向规模、质量、效益并重,产品从提供原料转向品牌培育、提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品质、打品牌、保供给,走高效、生态、安全之路。

坚持节本与增效兼顾。在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投入的同时,通过转变施肥方式,扩大配方肥推广面积,提高肥料利用率。建立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提升病虫草害防治效果。研究集成配套绿色高效技术新模式,实现农业节本增效。

(三)目标任务。

1.主要目标。2019年在全省7个市(州)19个县(市、区)及11个国有农牧场农作物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其中,在玉树、果洛整州开展化肥零使用、农药减量化试点,在湟源县和贵南草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整县(场)推进,其他试点县(场)有选择的整乡(镇)、整村(或几个村连片)、整作物连片集中推进。全省实施有机肥全替代化肥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试点面积114万亩。其他地区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实施“有机肥+配方肥”技术模式,继续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力争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8年减少20%以上。

2.重点任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确保有机肥全替代化肥落实到位。试点地区农作物要求集中连片、整体实施,有机肥全替代化肥,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力争年内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20%以上。二是确保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到位。试点地区农作物全面开展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艺措施、物理防控及生物农药防控替代化学农药防控,辐射带动全省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三是确保有机肥资源利用到位。支持有实力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充分利用丰富的畜禽粪污资源,提升加工转化能力,推动畜禽粪污废弃物肥料化利用。四是确保农产品品质提升到位。打造一批绿色产品基地、有机产品基地、知名品牌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试点地区农产品符合绿色、有机行业标准,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试点地区及作物

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按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要求,积极打造“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农民主导”的三位一体的供肥用药体系,分阶段、分地区、分作物采取不同技术模式推动。2019年在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等7个市(州)19个县(市、区)及11个国有农牧场,开展有机肥全替代化肥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114万亩。其中,西宁市30万亩(湟源县实行整县推进),占26.3%;海东市13.8万亩,占12.1%;海西州20万亩,占17.6%;海北州6万亩,占5.2%;海南州6.2万亩,占5.4%;玉树州13.52万亩,占11.9%;果洛州4100亩,占0.4%;国有农牧场24万亩(贵南草业开发有限公司实行整场推进),占21.1%。选择11种农作物开展试点,其中,小麦3万亩,占2.6%;青稞43.93万亩,占38.6%;马铃薯7万亩,占6.1%;蚕豆4万亩,占3.5%;藜麦1万亩,占1%;油菜15万亩,占13.2%;果蔬12万亩(露地蔬菜10万亩、设施果蔬2万亩),占10.5%;中藏药材28万亩(枸杞25万亩、药材3万亩),占24.5%。

三、补贴资金及办法

采取“政府补贴有机肥、部分绿色防控和减产损失,地方配套有机叶面肥,农民自筹病虫害绿色防控”多渠道筹资的办法。总投资75545.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3510.29万元(包括产学研用结合补贴1000万元),占70.83%;省农业农村厅统筹今年财政支农等资金2047.71万元,占2.67%;地方配套5148.25万元,占6.81%;群众自筹14840万元,占19.65%。

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有机叶面肥增加的生产成本、化肥农药减量造成的农作物产量损失补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的部分补贴、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补贴等四个方面。按不同作物差别进行补贴。在补贴形式上,商品有机肥、有机叶面肥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补贴采取物化补贴的办法,农作物减产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补贴到户。具体补贴情况如下:

(一)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有机叶面肥增加的生产成本补贴。省级补贴用于有机肥替代化肥增加的生产成本,补贴标准为:小麦、青稞、蚕豆、油菜120元/亩;马铃薯、藜麦、枸杞240元/亩;露地蔬菜540元/亩;药材600元/亩;设施果蔬1080元/亩。地方配套资金用于有机叶面肥增加的生产成本。一是枸杞、中藏药材、露地蔬菜全部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要包括施用商品有机肥和喷施有机叶面肥。枸杞补贴商品有机肥200公斤/亩、中药材500公斤/亩、露地蔬菜450公斤/亩,在生长期喷施三次有机叶面肥。二是设施果蔬补贴商品有机肥900公斤/亩,每季喷施三次有机叶面肥,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三是粮油作物全部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要包括施用商品有机肥和喷施有机叶面肥。青稞、蚕豆、油菜补贴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亩,藜麦、马铃薯200公斤/亩,生产季每季喷施一次有机叶面肥。

(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补贴。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油菜、露地蔬菜、设施果蔬、枸杞等4种作物的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油菜20元/亩,露地蔬菜35元/亩,设施果蔬、枸杞50元/亩。一是经济作物全程开展绿色防控,采用生物农药+诱虫板+天敌昆虫防治技术模式,黑色地膜抑草技术。若发生突发性、毁灭性病害时,采取应急措施加以防控。二是粮油作物病虫草害利用轮作休耕和深耕深翻等措施加以控制,全程基本不用化学农药,发生病害时,采用生物农药+诱虫板(黄蓝板、性诱剂等)+杀虫灯防治模式,草害特别严重时可酌情适量使用除草剂防控。

(三)化肥农药减量造成农作物产量损失补贴。为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2019年按粮油作物减产10%、经济作物减产15%给予适当补贴。各试点地区农牧、财政、统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减产补贴办法,建档立卡,写明记清开展试点的乡镇、村社、农户、地块、面积等,详细记载试点作物田间档案,真实统计减产作物面积,做到减产补,不减产不补,坚决防止搞平均分配,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效益。农作物每亩减产补贴标准为:青稞27元,小麦50元,油菜58元,蚕豆72元,马铃薯106元,藜麦125元,枸杞455元,露地蔬菜684元,药材730元,设施果蔬1800元。

(四)有机肥企业奖补资金。对参与2019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的有机肥企业,从产品销售、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企业信用、生产和供货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绩效评估,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将择优进行扶持,支持升级改造,扩大产能,严格按标准生产有机肥,确保有机肥质量和供应。对产品质量以及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四、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立突发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预案。一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草害预警信息,指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科学有效防控。二是一旦发现或发生迁飞性虫害、爆发性病害时,及时调查确定发生的范围、作物及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防治措施。三是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统一应急防治,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防控。四是及时划定区域,果断施用低毒高效化学农药,迅速控制病虫危害,减轻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五是力争将试点地区的试点作物全部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过程中,因发生重大病虫草害造成作物减产减收时,由保险公司给予适当赔付,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

(二)建立防范农产品市场风险预案。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种植结构,搞好优质农产品合理布局,建设优质、专用商品生产基地,引导和促进农产品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路子。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直接签订优质农产品产销合同,协商制定价格,加强优质农产品产销衔接,防止优质农产品出现“卖难”。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优质优价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实行优质优价政策的好处,增强农民的农产品质量意识,提高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合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工作。要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供销联社、青海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实行联点包片责任制,盯紧抓实工作落实。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林草、市场监管、统计、供销、银监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各试点县(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建立进展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绿色发展考评机制、源头治理机制、督查推动机制。结合本地有机肥资源特点,明确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按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抓紧做好有机肥政府采购工作,实行中标企业包片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专家团队,认真做好“对照田”数据评价工作,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设置试点区域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强化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评估监测与财政补贴挂钩机制,实行第三方评估,委托有资质的科研院所,对试点地区的对比示范田进行土壤、产品质量、环境等全程监测,提供科学监测评估报告。同时,充分利用环保、水利等部门现有的监测体系,开展对生态环境监测。省农业农村厅组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督导组,抓好措施落实。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院所组成技术指导组,抽调技术骨干力量联点进行技术指导。试点地区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的关键技术。第三方机构对有机肥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样和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四)严格政策执行。优化支农资金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多元化争取资金,确保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和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坚决避免因补贴资金使用不当而影响群众的积极性。各试点地区要全面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实行专账管理,确保配套资金到位,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技术同向推进。力争将试点地区的农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切实加大生态安全宣传力度,做到“面对面”宣传,提升知晓率;“手把手”指导,确保到位率;“一对一”帮带,扩大覆盖面;“点对点”传授,注重实效性,大力宣传有机肥替代化肥及绿色防控技术的好技术、好典型、好经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自觉性,让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是我省农业绿色发展的方向,势在必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93260.html

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