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19〕2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01:59:25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








青政〔2019〕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2019年2月14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102项证明事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目录》(见附件)修改相关文件,加强信息共享,调整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办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目录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93266.html

本文关键词: 青政, 青海省, 取消, 证明,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