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20〕7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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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苏政办发〔2020〕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的新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安全规范的发展原则,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加快推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着力实施数字设施升级、数字创新引领、数字产业融合、数字社会共享、数字监管治理、数字开放合作六大工程,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发展高地、未来引领力的数字社会建设高地和全球吸引力的数字开放合作高地,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设施升级工程。

1.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和江苏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互联网IPv6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积极布局中低轨道卫星互联网。统筹建设数字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强化数据中心的分类引导和集约利用,构建数据中心评价和监测体系,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面向重点应用场景推进建设边缘计算节点,提升边缘节点的存储和快速响应能力,支持无锡、昆山国家级超算中心建设,探索构建边云超结合的计算服务体系。高标准布局新技术基础设施,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安全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探索建设跨链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升级传统基础设施。推动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邮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协同建设车联网、船联网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设施共享,完善综合交通协同运营与管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进能源与信息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城乡网络一体化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数字创新引领工程。

1.释放数据资源新动能。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试点,围绕重点领域,以需求迫切的业务应用为抓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合理有效利用。引导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发展大数据产业,构建完备的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提高数据资源质量,在重点领域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推进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持续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研究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搭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平台、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启动数据资本化试点。深化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组合迭代、交叉融合,不断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未来网络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打造多层次高效协同创新平台体系。聚焦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高性能计算、未来网络、量子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汇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前沿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补齐研发链短板,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对产业发展支撑能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数字产业新能级。重点推进面向工业企业的软件、互联网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人工智能、AR/VR、工业机器人等前沿产业的高端软件研发和应用。强化电子信息产业优势,着力提高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业软件、5G等重点领域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有综合实力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企业品牌。调整优化大数据等各类产业园区,创建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字产业融合工程。

1.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搭建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深化工业互联网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应用,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挖掘5G在制造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积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攻克高端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精密传感及测量、智能加工等核心技术基础与关键部件,突破一批关键共性环节,提升高端智能装备自主研制水平,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围绕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部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服务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外包等新模式,加快供应链金融、智能仓储、快递物流、社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数字化生活和服务业。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产业运用互联网发展垂直电商平台,完善电商生态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商务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内容功能,构建“一机游江苏、一图览文旅、一键管行业”的智慧文旅体系。推动数字科技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并推广新型优质的数字文旅产品,推动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打造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大众体验内容,推广“互联网+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物流信息资源跨地区、跨行业互联共享,打造一批集交易、结算、跟踪、监管、服务于一体,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数据驱动的车货匹配和运力优化等模式创新。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和交通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自动驾驶在商用车领域率先应用,围绕自动驾驶和智能终端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产业。发展金融科技,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加快智慧广电建设,推进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繁荣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着力激活消费新市场,推进新零售发展,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发展在线教育、线上办公、远程医疗、直播电商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推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农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农业科技创新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领域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打造全省农业农村“一张图”,形成“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一云统揽”新体系,为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政务服务等提供重要支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跨界配置数字技术等产业要素,发展线上云游等新模式,做靓“苏韵乡情”品牌。支撑农业生产托管、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创客空间等融合模式创新,探索基于数字化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数字社会共享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移动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打响“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强化系统支撑,有序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并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对接、应用。强化数据支撑,优化“1+N+13”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构建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省政务办负责)

2.深化民生领域数字化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和可穿戴健康设备应用,提供定制化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江苏“智慧医保”项目实施,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云平台。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调度系统建设,升级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系统,推广“交通一卡通”NFC支付应用,完善交通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多方式融合衔接、按需响应、随需而行的高质量服务。加快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纵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业务经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集中统一,横向各业务板块省集中系统的协同运行,纵横对接一体的人社服务新体系,形成所有经济主体、服务对象全轨迹、全周期、全生命、全画像的动态“大数据”。加强智慧民政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加快发展智慧体育,提升智慧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字监管治理工程。

1.构建多方共治监管机制。坚持创新发展、包容审慎的治理原则,探索建立党委、政府、行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建立社会化数据审查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建立相关风险事件的跨部门预警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将监管事项纳入部门监管业务系统运行,创新监管技术方式,将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于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各环节,推进非现场监管、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的应用。深度应用视觉智能、物联感知等先进技术,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推动省市县各层级和各领域信用数据的纵横联通和分析挖掘,构建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精准实施、分类扶持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深化基层治理。(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保密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检查、评议,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数字开放合作工程。

1.推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结合各地发展基础和条件,优化全省数字经济生产力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分类指导,实现错位发展。推动政务、医疗、交通、城市治理等多领域跨区域大数据应用协同,打造虚拟产业集群,深化苏锡常、宁镇扬等一体化先行区数字经济高质量联动发展,以点带面引领构建新动能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合作,探索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发挥数字经济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加快推进社保、就医、养老、旅游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深入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建设数字长三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以举办国际性重大活动为契机,打造新型数字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高端对话平台。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行业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交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建立由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各设区市要按照省联席会议架构,完善本地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组建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数字经济研究智库,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

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列入省重大项目计划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研究制定新型基础设施用电相关政策。加大省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科学谋划和系统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重大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立管理服务新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自主创新、安全可靠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创建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并修订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探索研究数据确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电子证照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制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采集、开放、交易和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网络安全保障力度。

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力度和可靠性保障,强化重点领域工业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设网络安全态势实时预警系统,打造一体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云平台。建立省级部门网络安全情报协作机制,强化数据供应链、产业链威胁情报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制定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预案。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对数字经济风险的预知、预警和预置能力。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相关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管理和可靠运行。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的全过程管理。(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支撑,谋划制定数字人才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产学研协作、高层次平台集聚等方式,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加强校企联合实践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国际一流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方式,推进江苏人才信息港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就业制度、人才培训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式。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数字素养。(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计监测。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分类国家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快研究构建符合江苏特点、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变化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研究编制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报告。(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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