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20〕95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城港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10-27 02:15:32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城港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苏政复〔2020〕95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城港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请示(盐政发〔2020〕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盐城港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港口功能和定位。盐城港滨海港区是盐城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构建江苏沿海生产力布局的重要载体;是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是带动苏北地区和淮河流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口岸。盐城港滨海港区近期主要为临港工业开发服务,成为打造临港产业集聚区的基础平台,逐步拓展为淮河流域腹地物资运输以及物流服务功能,发展成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现代化港区。

二、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方案。自虾须港扬水站上游2.5公里—翻身河口规划港口岸线长13.1公里,现已开发利用2.0公里。

三、原则同意《规划》将滨海港区划分为北港池作业区、主港池作业区和南港池作业区。各作业区功能及总平面布置方案为:

(一)北港池作业区。主要服务盐城钢铁产业发展,以散货、杂货运输为主。通过向海侧建设防波堤形成“L”型港池,规划为通用码头区、大型散货码头区、散货码头区、杂货码头区和支持系统区,形成码头岸线14公里。

(二)主港池作业区。主要服务后方临港产业和淮河流域经济产业发展,以煤炭等干散货、液体散货、杂货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运输。规划为通用码头区、散货码头区、多用途码头区、液体散货码头区和支持系统区,形成码头岸线11.3公里。

(三)南港池作业区。主要服务腹地天然气进口。规划为LNG码头区,形成码头岸线0.9公里。

四、原则同意《规划》对港区水、陆域的布置及港界划分。港区平面布置方案可结合港口开发建设实际,进一步优化确定。

(一)港区水域。

1﹒航道。北港池航道规划满足2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要求,结合发展需要,另行专题研究30万吨级船舶减载通航问题;主港池和南港池航道规划满足10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兼顾大型LNG船舶全潮单向通航要求。

2﹒锚地。规划5处锚地,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具体坐标见附件。

3﹒港界。具体坐标见附件。

(二)港区陆域。具体港界坐标见附件。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后方铁路、公路、内河航道、管道等集疏运通道的规划意见,具体建设标准应在项目前期研究中进一步论证确定。

六、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供电、给排水及消防、通信、水上安全监督、支持保障系统等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可根据未来港口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七、《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在实施建设项目时,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八、同意将《规划》纳入《盐城港总体规划》,在滨海港区范围内建设港口设施必须符合《盐城港总体规划》。

九、你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规定,负责执行《盐城港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






附件:盐城港滨海 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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