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发〔2009〕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鲁发〔2009〕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强全省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人才兴则山东兴,人才强则山东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要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把科学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上;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要突出“人才以用为本”理念,把用活、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工作的中心环节,把用准人才、用其所长作为促进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主要手段;要增强“人才竞争”理念,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参与国内外、区域间的人才竞争,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凝聚各类优秀人才;要树立建设“人才山东”理念,统筹抓好各个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通过建人才强省,实现以人才强省,积极促进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才资源强省转变。
2.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才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为基础,以提升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抓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勇于突破人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发展的高地、施展才智的舞台、建功立业的沃土。
二、加快集聚高端领军人才
3.积极造就大批创新型领军人才。突出战略重点,加快集聚创新型领军人才。实施“泰山学者”二期建设工程,在岗位设置上向我省优势学科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倾斜,在人选选聘上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泰山学者”攀登计划,5年内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重点学科和重要领域,遴选30至40名人选予以重点培养扶持,争取培养成为两院院士或相当层次的高端专家。深入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努力建设形成30个纳入国家支持计划、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创新团队;形成300个左右以住鲁院士、泰山学者等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带动建设1000个左右以各类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中心、各具特色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的作用,推动我省大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尽快步入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
4.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端尖子人才。围绕我省重点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着眼重大应用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集中引进一批世界一流或国内顶尖水平的高端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用5至10年时间,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重点扶持建立20个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授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称号,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经费。完善“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办法,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
5.加强高端领军人才集聚平台建设。选准方向,加大措施,吸引、支持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省市联手、部门联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合作,积极争取共建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起关键作用的高位平台。以现有各类平台为基础,集中力量提升建设一批对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平台。今后5年,选择30个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3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10个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扶优扶强,重点支持,力争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进一步发挥各类经济园区和科技创业园区的作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更多更高水平的科研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产学研共建研发中心等,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纳、集聚和培养能力。
三、扎实推进各类人才队伍能力建设
6.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为主阵地,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培训。推进培训理念、内容、方式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着眼于解决理想信念、素质能力、公仆意识等重要问题,着重增强理论素养,树立世界眼光,提升战略思维,提高党政人才在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处理矛盾、依法办事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新形势下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完善民主公开的竞争机制、能上能下的代谢机制、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党政人才队伍的内在活力。领导干部要慧眼识才,知人善用,努力成为善用人才的人才。
7.以提高战略决策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在重点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标准,加快形成以出资人代表、董事会成员、经营层代表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家队伍。每年选拔部分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分期分批送往国内外著名大学、知名企业进行高层次、战略性培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战略储备,实施“千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提升计划”,省市县三级联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拓展、财务分析、人力资源配置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依托高校建立山东省高级经理学院等机构。省委有关部门要建立优秀企业家信息库,加强与优秀企业家的联系。
8.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培养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等人才培养计划,坚持日常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深入开展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继续做好“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山东省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等选拔管理工作,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梯队。
9.以提高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为核心,着力打造优质劳动力富集地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整合优质资源,构建政府为主导,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和有关学校为骨干,企业与院校、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力争5年内建设30所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高水平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全省高职、中职每年招生规模分别达到30万人和60万人左右,全省技师学院发展到20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发展到20个。健全完善首席技师和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力争5年内各级、各类首席技师达到10万名。扩大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规模,不断提高培训层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好“山东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大力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组织实施好各级各类新型农民培训工程,落实“山东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制度,力争5年内全省各层次“乡村之星”达到10万名。
10.以造就优势人才群体为核心,抓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加快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类人才资源开发,实施“齐鲁文化英才工程”。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产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整体素质。编制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紧密结合我省钢铁、汽车、船舶、化工、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10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制定实施,积极开展提供人才支撑的专题研究,推进各领域单项人才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形成我省人才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四、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11.发挥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引领作用。引导激励各类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建功立业。切实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放手放权,大胆使用,鼓励优秀人才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前沿问题领衔组建创新团队,承担、参与重大科研和重点工程项目。支持社科理论人才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
12.发挥人才在人人成才中的带动作用。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尤其是高端领军人才,注重言传身教,发扬甘为人梯、提携后学的优良传统,关注年轻人才的培养,通过结对指导、名师带徒等传帮带形式,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举荐人才。在继续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支持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教师采取创业见习、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大中专学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13.发挥人才在科学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和科学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定期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企业诊断等活动。鼓励通过课题招标、协作研究、购买成果等方式,引导专家学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联系专家制度,搭建专家意见建议沟通平台,畅通专家发表意见的渠道。
14.发挥人才在统筹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引导人才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动研究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积极投身急难险重工作,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大局。鼓励专家学者创作科普著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精神文明。围绕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人才智力帮扶力度,通过深入开展“三支一扶”活动、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等多种形式,增强基层一线的科技创新能力。更加重视对经济欠发达县的人才智力帮扶工作,在科技立项、科技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引导促进人才智力及科技成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继续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通过设立大学生见实基地、提供创业贷款、建立孵化基地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一线创业。
五、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5.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建设。按照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建设覆盖全省的综合性科技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扶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建设,推动一批科研机构建成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或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对获得国家863计划成果转化、农业成果转化、火炬计划特色产业等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在相关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鼓励支持各地培育和壮大一批服务于科技计划实施和项目产业化、服务于科技咨询和技术评估、服务于信息共享和技术转移的创新服务平台。
16.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强化各类人才的成果转化应用意识,切实把成果转化应用放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心环节,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纵向合作、区域合作、校地校企合作,争取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科院等国家部委和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推动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加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计划的实施力度,重点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建立公共研究成果推广制度,建立公共科研信息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共科研机构及科技计划的研究成果,并促进与成果需求方的有效对接。
17.完善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科技中介机构带高水平科研成果在我省转化创业,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财政支持、信贷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成效突出的,通过召开成果转化奖励大会给予表彰奖励。探索建立技术和成果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鼓励成果转化、成果应用受惠单位给予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者以适当物质报酬。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在职创新创业的办法,出台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的社会保险续接办法,解决科技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对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六、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8.改革人才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的需要,实行更加灵活的人事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坚持特事特办,按规定程序解决好编制问题;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暂无空缺职位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积极推行人才柔性流动,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项目、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方式聚集使用人才。重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专任制度,改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管理中的行政化倾向,发挥专家学者在本学科领域的领军作用。扩大研发团队首席专家在选题立项、人才配置、设备使用、奖励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19.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作为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推行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等相关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宣传文化人才等各类人才的评价指标体系。深化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加快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岗位绩效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20.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试行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分配办法,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继续积极探索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获得的部分收益用于奖励科技人员。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手段,完善基本福利,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培训补助等补充福利。
21.创新人才资源配置机制。按照“统一、规范、便民”的原则,以人才市场和人才机构为重点,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一服务规范、项目和流程。打破各类人才、人力市场条块分割、互不联通的局面,构建覆盖全省、统一开放的人才大市场。大力培育发展人才服务产业,研究制定鼓励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拓展人才市场和人才机构的服务功能,引导人才中介机构积极开发与人才培养、流动、使用等环节全面衔接的服务项目和产品。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加快建立全省人才人事业务受理咨询服务平台,实现服务项目联网贯通共享。
22.建立人才投入多元化机制。改革投入体制,提高投入效率,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整合省财政现有各类、各项人才投入,设立“山东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合理使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投入,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奖励等费用,在税前可直接列入成本。推动创业投资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捐赠人才创新活动。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23.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机会、干事舞台、发展空间。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宽松良好的竞争和工作环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各得其所。推广强化“以价值体现价值、以财富回报财富”的人才价值理念,实现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
24.改善人才生活环境。立足人才需求,打造协调配合、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努力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条件。建立省级高层次人才库,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联系人才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制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关怀服务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服务政策,开辟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
25.构建规范的法制环境。加强人才工作立法步伐,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在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等方面已初步形成的人才政策上升为法规,努力营造公正、和谐、包容、平等的法制环境。扎实推进人事执法工作,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为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同时注意提高人才的法制意识,引导人才在法制环境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自觉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26.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靠全社会的文化和精神力量,大力倡导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社会风气,在科学研究上营造宽松、自由、民主、平等、公开、公正的人文氛围。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特殊的奖励政策。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人才政策,总结推广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八、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7.健全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工作的社会化方向,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务实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和检查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加强各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协调能力。
28.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领导责任制,把人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体系。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协调。定期组织开展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对人才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29.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分类指导。调动省、市、县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规划制定、重点项目实施和环境营造等工作,统筹抓好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人才工作协调发展。把编制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作为统领人才工作的主要手段,组织开展系统调研和战略专题调研,明确人才工作的方针、目标、思路和举措。建立人才发展研究中心,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新时期人才工作规律和趋势的研究,指导和推动人才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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