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委办〔2020〕36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沪委办〔2020〕36号
为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动早餐供应更便捷、更丰富、更健康,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生活需要,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优质供给,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一)完善供应体系,提升早餐满意度。完善以连锁早餐网点为主体,特色单店、流动餐车、外卖平台配送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早餐供应体系。在扶持品牌优势企业、拓展早餐连锁经营、发展早餐服务新业态、提升早餐健康营养水平等方面取得更好成效,进一步提高早餐供应覆盖率和满意度。
(二)创新供应方式,推动早餐更便捷。推广“便利店+早餐服务”方式,支持便利店等零售终端通过订制生产等方式,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推动更多便利店提供早餐服务。支持“新零售+早餐服务”方式,鼓励企业在地铁和公交站点、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开展“网订柜取”等创新服务,为流动中的各类人群提供更好的早餐服务。试点“流动餐车+早餐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开展流动餐车运营,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便捷高效、形象美观的城市早餐风景线。发展“互联网+早餐服务”方式,鼓励企业利用第三方互联网外卖送餐平台或开发运营自有平台,进一步拓展早餐服务半径。
(三)扩大资源共享,推动早餐更丰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早餐企业加大早餐产品研发力度,推出涵盖中式、西式和本地传统小吃、各地特色小吃等在内的各类早餐产品,扩大社会化配送范围,丰富早餐供应品种。大力发展“共享早餐”,推动早餐中央厨房企业用好存量资源、释放现有产能,在产品品种、物流渠道、零售网点等方面开展共享合作,让市民群众在一家门店能品尝到多个品牌的早餐产品。
(四)倡导营养均衡,推动早餐更健康。支持早餐企业在现有早餐供应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低热能、减盐、减油、减糖产品和粗粮、果蔬等特色早餐供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发并推出满足老年人、学生、上班族等不同群体口味和营养健康需求的早餐套餐。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包装材料,进一步倡导健康饮食、合理膳食新风尚。
二、深化制度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支持流动餐车规范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按照《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在办理流动餐车信息登记,取得公示卡,明确点位设置、经营时段、车身标识、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措施后,开展早餐供应服务。
(二)探索实施“一证多址”“一地多证”。鼓励探索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早餐工程”品牌连锁企业“一证多址”“一地多证”试点。
(三)优化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增加早餐网点办理渠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办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各区政府可决定减少申请人的有关场所可用于经营的证明材料。
(四)放宽便利店经营品种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经营网点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烹饪加工方式,提供多种品类的早餐产品。
(五)放宽门店对外宣传形象限制。允许早餐网点按照安全、有序、美观的要求,根据企业文化设计门头、粘贴或悬挂统一的标识标志、张贴宣传海报,展现早餐特色文化。
(六)简化开业检查许可事项。对提供早餐供应服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仅增设早餐供应服务的场所,实施告知承诺管理。达到一定规模的上述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向消防救援机构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七)放宽早餐时段停车限制。优化早餐时段交通组织管理,增加早餐时段道路临时停车点位。对早餐网点物流配送车辆,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试点允许定车定点定时短时间停放卸货。
三、降低经营成本,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便利店等销售早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用有关餐饮服务增值税政策。
(二)鼓励给予房租优惠。鼓励各类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承租其物业提供早餐服务的租赁人给予房租优惠。
(三)鼓励第三方平台降低佣金。鼓励第三方互联网外卖送餐平台对入驻的商户在早餐时段提供餐品外卖降低服务佣金。
四、强化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早餐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实行早餐工程区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鼓励各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归集早餐企业各类信息和数据,及时跟踪经营情况,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供支撑。
(二)加强规划导则引领。加强对全市早餐工程建设的统筹指导,制定早餐网点布局规划和早餐业态导则。各区要结合实际,将早餐网点建设作为社区商业配套进行统一规划,重点加强新建大型居住社区等区域早餐网点建设。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早餐领域行业组织建设,在政策宣传、标准制定、诚信建设、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其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其组建早餐联盟等组织,加强资源共享,开展协同创新,实现共同发展。
(四)优化财政扶持政策。统筹用好我市相关财政扶持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指南的规定支持早餐工程建设。鼓励各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早餐工程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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