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0〕2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12-10 00:05:0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20〕248号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呈请批复2021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4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临沂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山东省菏泽市沿黄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由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按照2021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尽快组织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申报入库。
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三、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沟通汇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帮助指导,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将项目纳入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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