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发〔2020〕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三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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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三届)的决定》
辽政发〔2020〕1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振宇、田鹏颖、杨松、杨丽珠、林木西、郭连成等6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三届)。
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努力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把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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