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评协〔2021〕4号《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财务报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25 19:37:05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财务报表工作的通知








闽评协〔2021〕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0〕5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表报送

2020年12月31日前经我省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应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完成2020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时间:1月13日-3月26日;协会审核时间安排与2021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相同。

(二)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依托“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称财务报表模块)完成。用户可登录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在登录页面左下方下载并查看《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使用说明书》。

(三)机构在“财务报表模块编表说明”中应对本机构本年度财务调整项予以说明,无调整事项则填“无”,并根据要求上传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和增值税申报表选其一上传即可),系统支持PDF、JPEG两种格式上传。

(四)填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存在兼容问题,可能导致操作无法成功。

(五)对已经取得“行业管理平台”机构管理员或“财务报表”经办人员可直接登录填报;对未申请过“行业管理平台”机构管理员的评估机构,需要先申请账号,协会核准后再登录填报,操作视频详见登录页面“使用说明”。

二、财务报表核查


(一)对于逾期未上报或报送财务报表不真实、不完整的资产评估机构,我会将暂缓受理该机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

(二)对虚报、瞒报业务收入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并记入会员信用档案。

福建省2021年资产评估行业会员会费交纳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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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闽评协,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报送, 2020年度, 财务报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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