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20〕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7日
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进一步加快我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省情,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分类培养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保障人民健康、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打造一批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医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教协同深度融合,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安徽特色、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健康安徽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着力调整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三)调整医学人才供给结构。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中医学,下同)本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总量、专业方向的结构比例与我省临床医学人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基地容量相匹配。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科学合理设置医学院和医学相关专业。
(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优化医学学科布局结构。在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中医、中药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医学二级学科目录编制调整情况,加大麻醉、感染、重症学科建设力度。及时修订完善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新建若干医学领域省重点实验室,争取1—2个能够纳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高峰学科建设,将临床医学、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学科列入高峰学科建设,强化跟踪问效,开展绩效考评,推动我省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平台等建设。
(五)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全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确保基层全科医生队伍稳定。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为本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养专科定向医学生。将定向医学生的违约行为作为研究生招生录取中个人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到2021年,医学院校全部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将全科医学、中医药学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培养方案。建设50个左右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全科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统筹开展师资培训。积极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六)健全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在医学院校建设若干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建设。改革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课程体系,以重实际、善处置的实践教学为重点,尤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防控策略与措施的学习与实践。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卫生监督机构的医教研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建设若干省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增加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支持高校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七)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省政府、中国科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部,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医学发展、合肥工业大学建设医学工程、安徽理工大学建设职业卫生工程。加快新医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深做实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改革、汇聚名师、整合资源,努力构建安徽特色、国内一流的基础医学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引智政策,吸引高水平八年制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加入我省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支持高校开展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创新药学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医药融通,培养复合型药学人才。加强药学与其他学科融通,培养创新型药学人才。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和科学博士学位证书双授试点,推进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重点支持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深化医教协同、医养结合,发挥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作用,建设高水平复合型医学人才联合培养体系,规范医学人才培养标准,推进名师互聘、课程共享、学分互认,共建培训基地等,加快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
三、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八)拓宽优质生源渠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举办教学改革实验班、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提高“推免”比例等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全部进入本科一批或提前批次招生;进一步完善医学定向本科招生政策与措施。
(九)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大力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优先将医学专业建成一流本科专业。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着力培养医学生“珍爱生命、大医精诚”的救死扶伤精神。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行动。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着力打造一批医学类五大“金课”,力争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安徽省临床医学、中医药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力争入选相关国家资源库。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落实国家医学生临床实践保障政策,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加快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考试评价改革。加强护理、医药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建设,整体提升省属医学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在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对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查。加大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住培师资培训,2021年起,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取得省级住培师资培训证书,不断完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培的有机衔接。
(十)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省部共建。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支持中医药院校面向校内选拔优秀学生。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构建中医药名师学术传承梯队,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编写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核心课程教材。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组建安徽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十一)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加强部门协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完善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标准,提升附属医院教学水平。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与绩效考核指标,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高校附属医院要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加强临床医学实践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落实教育教学任务。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十二)推进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工作。各相关专业合作委员会要加快推进高校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构建医学专业全覆盖的医学教育认证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安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配合开展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将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首次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对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予以减招。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基地认证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证,将住培结业考核通过率、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等作为住培基地质量评估的核心指标,对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连续2年排名全国后5%位次的专业基地予以减招。
(十三)加快建立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展医学领域相关基础与应用研究。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综合优势,建立“医学+X”多学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机制。办好大健康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科学院、重大传染病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生物安全、药物创新、疫苗攻关等领域,推进临床诊疗、生命科学、药物研发高度融合,医学与人工智能、材料等工科以及生物、化学等理科交叉融合,建设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高水平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
四、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
(十四)强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落实。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提高外语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2020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定的住院医师待遇办法。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期内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其住培经历视为其本专业的工作经历。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依托现有资源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住院医师住宿条件,到2023年实现全部住院医师在培训基地住宿。择优建设一批省级住培示范基地、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争创国家住培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十五)建立住培与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同步化机制。高校对自愿申报并符合申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住院医师,自进入住培基地起,对其开放学位课程,认可其学习所获得的课程学分。将住培与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相互衔接、考试考核结果互认。住院医师在完成规定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和住培结业考核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住院医师可获得相应学位。
(十六)创新继续医学教育。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健全对远程教育机构的监管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院校、医疗机构申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五唯”倾向。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协调机构,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和推进医学教育和人才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等改革和发展事项。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中,落实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助政府服务管理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作用和优势。
(十八)实施重大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程。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改革创新,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推进建设若干医学教育发展基地、一流医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等。结合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在高水平大学、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以及教学评价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示范创建等方面,加大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支持省级住培示范基地、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等建设。
(十九)落实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落实国家住培补助标准。积极支持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支持相关高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专业建设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落实投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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