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2020〕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1-28 05:36:2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










皖政办〔202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我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落实省部合作协议为抓手,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省情。安徽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水旱灾害、地质灾害范围广、影响大。光、热、水资源充沛,气象景观、气候康养资源得天独厚。气象预报预测工作要求更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更大,应更大力度推进气象工作。

坚持创新驱动。立足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大力实施气象科技创新,对标服务需求,补齐发展短板,聚焦气象核心关键技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气象事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地方和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坚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气象“避害”和“趋利”作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保障效益。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观测精密度、预报精准度、服务精细度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稳定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气象服务美好安徽建设能力显著增强,气象服务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能力和服务农业、交通、旅游行业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取得重要突破,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立足省情,持续提高防汛抗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1. 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针对我省受季风影响显著,“非涝即旱、旱涝急转”、复杂多变的防汛抗旱形势,不断完善水利、气象会商研判与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指挥调度和联防联控水平。(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 提升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精准度。加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面向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滁河、水阳江等流域防汛抗旱需求,细分气象、水文监测预警单元,强化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流域洪涝、干旱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效能。(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3. 支持气象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将气象科学作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环境领域内容,支持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合肥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等参与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建设,发展立体化精细化环境气象监测技术,培育壮大新型气象仪器制造产业,构建大气环境应用技术联合研究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省气象局,合肥、淮南市人民政府)

4. 推进生态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强化生态气象监测,为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和乡村振兴提供气象观测数据。结合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综合交通体系、旅游景区、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等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泛在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提升配套气象监测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

5. 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将流域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支持气象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开展第二轮淮河流域气象科学试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6. 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测精准化水平。深化气象卫星、高分卫星在气象监测预警中的应用,组合布设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相控阵雷达、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等设备,开展一网多能立体观测。依托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发展高分辨率的对流尺度集合预报系统,完善从分钟到年,从天气到气候及其影响的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预报预测体系。(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7. 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提升城市内涝风险防治能力。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预报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信息。开展观测站网设置、数据采集与分析整理,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为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供科学支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8.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风险识别和研判,着力提升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能力,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9. 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等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防汛抗旱、综合交通、全域旅游发展及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等重点领域,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0. 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团雾等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应用。建设安徽消防救援指挥气象信息支持平台和基于气象敏感性疾病风险预测预警的公众疾病预防健康气象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气象助力数字江淮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汛抗旱、地震等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提供气象支撑。(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数据资源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发挥气象“趋利”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11. 健全生态气象监测站网。以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被和土壤水分自动连续观测能力为目标,在沿江、沿淮、巢湖、升金湖等重点河湖生态功能区建设空地一体植被生态气象监测系统。(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12. 强化绿色发展气象保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完善气象遥感监测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联动机制,提升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常态化作业水平。推动生态小气候和生态系统保护,启动淮河生态经济带气象服务保障规划编制。(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3. 增强长三角生态系统保护气象服务。加强与沪苏浙联动发展,建立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智慧气象联合服务平台,为长三角生态绿色后花园提供优质服务。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14. 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建设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推进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5. 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建立长三角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站点建设,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大气污染防治和森林防火中的作用,为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提供更高质量的气象保障。(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16. 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快黄山国家气象公园建设,提升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和文化竞争力,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评选,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气候好产品”品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气象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编制。按照我省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新技术发展趋势,将气象发展规划融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发展规划,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淮河经济带发展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规划用地等支持力度。推进气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的经费保障。加大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新一代天气雷达等先进装备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健全气象法规标准体系。根据气象领域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我省配套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深度融入,重点围绕防汛抗旱、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推进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各级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专业领域,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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