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20〕3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1-30 06:20:22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陕政办发〔2020〕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气象强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结合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明显提升,主要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达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5%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强省,气象发展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精密监测能力。科学规划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强化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由气象卫星、雷达、无人机、地面站等组成的立体综合监测网。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优化农业、生态、交通、旅游、能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统筹行业数据资源,推动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监测数据共享。以西安市为重点,建设城市精细化气象监测网。加快推进气象监测装备研发制造领域军民融合。(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二)增强精准预报能力。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设工程,推动气象预报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开展区域数值预报模式本地化应用,构建实况到月、季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产品体系,提高预报预测精准度,延长预测预见期。研发灾害性天气监测和临近预警技术,建设智能集约、协同开放的灾害性天气和城市高影响天气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加强气象信息化建设。实施西安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全国气象数据备份中心和卫星数据服务分中心,构建气象大数据创新应用开放平台,打造秦岭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多源卫星大数据服务品牌,推进气象大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升级智慧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发布和再传播机制,拓展预警信息传播途径,提升快速精准发布能力。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智慧气象服务技术研发和应用,发展多维度气象数据表现技术,打造一体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升级改造气象通信网络,提升信息传输能力。(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四)优化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针对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煤电油运保障、抢险救灾等,加强统筹协调和应急联动,切实提高灾害防御质量和效益。落实镇(街道办)气象灾害防御和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健全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建设,畅通预警发布绿色通道,确保预警信息进村入户。积极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五)完善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实施陕西高新农业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杨凌农业气象高新技术中心,开展农业气象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和上合组织农业气象培训。围绕粮食生产和“3+X”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分中心和试验站,开展农业气象监测、预警、试验和服务等。利用农业气候资源区划成果,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提升国家级苹果气象服务中心运行和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六)健全公众服务体系。将气象服务纳入市、县(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推进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运行。探索健康气象预警技术,开展健康气象及生活指数等气象服务。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一批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技馆。加强欧亚经济论坛、十四运、丝博会、农高会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七)推进专业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开展气象风险评估和预警服务。培育壮大国有气象服务企业,拓展金融保险、电力、能源、物流等领域的气象服务。加强旅游气象服务,建设山岳型、乡村型景区智慧旅游气象服务示范点。(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八)构建生态建设服务体系。实施秦岭与黄河流域(陕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强化风云气象卫星应用,大力开展陆地植被、水体、荒漠、湿地等生态气象监测评估,做好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加强气候资源评价,打造气候资源品牌。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黄河中游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中心、秦岭和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气象重点实验室、秦岭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九)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围绕服务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开展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实施秦岭水源涵养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西安高性能增雨飞机作业基地、秦岭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和陕北、关中、陕南地面作业保障中心,改造升级地面作业装备,加快推进物联网智能作业站点和智慧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不断提高作业科学性、精准性和安全性。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等,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把气象强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全力打造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各设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要按照气象部门经费保障有关政策,落实气象部门人员、公用经费,落实干部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属地化管理政策。要重视气象人才培养,积极引进气象高层次人才,建立评价与考核激励机制。(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十二)加快科技创新。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高水平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气象部门与其他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气象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将气象科技重点研发需求纳入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谋划实施气象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省科技厅、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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