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0〕3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大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大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0〕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省各级政务大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统筹推进政务大厅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政务服务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高度警惕,持续强化重点举措,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要全面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积极应对,变危为机,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在抓紧抓好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做到防疫、服务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现场防控。
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空气流通及场所、设备、文件材料的消杀,继续坚持必要的健康监测措施,做好现场巡查分流,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办理和等候区域人流量。要坚决避免大厅内人群扎堆情况,积极推进事项下沉办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在办事需求大的地区增设办事点。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丰富完善事项办理咨询、指导、协调、预约等服务,积极开设综合窗口和绿色通道,与入驻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尽最大可能减少人流停驻时间。要针对常态化防控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方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或可疑情形能够立即启动预案并实行精准管控。
三、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
持续巩固“9761”成果,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提升网上办事能力。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改进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陕政通”APP、“陕西政务服务”公众号等申请办理有关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务服务工作通告,公布网上申报方式路径、办事指南、联系电话等,解决网上办事过程中疑难问题。充分发挥“陕西政务专递”的作用,推广使用“上门揽收”“专递送达”等功能,积极开展“全程代办”“上门办”等业务,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
四、全力支持复工复产。
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在大厅设立复工复产咨询台,开设好、维护好复工复产政策咨询专栏。对事关国计民生、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积极开展“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服务工作,办事群众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后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和手续。充分利用“12345”政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咨询电话,畅通陕西政务服务网网上咨询,认真办理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涉陕留言,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政务服务领导机制和工作秩序,多举措应对疫情考验。要建立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防控措施不到位,政务服务懒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各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县、乡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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