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8〕2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2018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8号)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我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十五条措施。
一、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按增长7.5%左右安排,主要产品产量:原油产量达1590万吨,其中,长庆油田分公司710万吨、延长石油集团公司875万吨、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5万吨;原油加工量达960万吨,长庆给地方炼厂配置原油12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50亿方,其中,长庆油田分公司17亿方、延长石油集团公司33亿方;煤炭产量达5300万吨,卷烟产量达40万箱,发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相关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石油协调办、煤炭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全力推动油气产业稳步发展
稳定原油生产,促进天然气、化工产品、油品销售终端全面增加。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促进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加强合作,通过改进技术,不断提高采收率,降低原油开采成本,稳定原油产量,提升产品竞争力,打造“百年油田”;争取长庆、延长所产原油全部就地转化利用,支持延长石油建设更多的油品销售终端,每个县区建设1-2座城市便利加油站。引导我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有序参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整合资源和优势,加大投资力度,盘活做大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为我市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资源接续和有力支撑。抓住国家治污降霾政策机遇,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支持延长石油集团、长庆油田公司、中石油煤层气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扩大天然气生产,建设一批LNG项目,下功夫解决天然气储备和调解用气峰谷问题。以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在富县、洛川县、延长县建设的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轻烃综合热裂解、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为依托,加快发展精细化工和下游配套产业,努力形成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石油协调办、商务局、工信委、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促进煤炭和新能源工业发展
稳定煤炭产量,促进煤化工、电源点建设、电力外送通道、高载能产业和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持续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帮助有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提高我市煤炭合法产能。坚持将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邀请国家级专业团队,依据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产业项目,用好用足指标,建设一批火电、风电、光伏项目,推进延安至河北、湖北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和铝镁合金、新型玻璃、航空航天等高载能、新材料项目,发展混能、储能、载能新业态,实现输出外送和就地转化“两条腿走路”(市发改委牵头,市煤炭局、工信委、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支持发展非能工业
继续做大做强“延安”系列卷烟品牌,加速延安(红韵)的市场培育发展,力争2018年在全国实现2.5万箱销量目标;加快江苏中烟公司与延安卷烟厂联营加工业务合作,全年代加工南京红4万箱;继续深入开展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安徽、河南、广东7省的卷烟推广工作,帮助企业拓展销售市场;加快发展以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军民融合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中小工业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确保完成全市今年26户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任务;加强新经济企业的入库入统,实现全年落地运营新经济企业200家以上,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加大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国优省优知名品牌和企业,支持一批传统制造业品牌做大做强(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统计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工商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负责)。
五、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抓重大工业项目制度,落实重大工业项目属地政府负责制、职能部门责任制,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建成富县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洛川轻烃综合利用、安塞LNG等项目;加快延长石油伴生气资源循环利用、子长500万吨低阶煤多联产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宝塔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延川20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吴起20万吨LNG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绿色建材循环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创新科技产业园、储能谷等重大项目快速建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建成陕北至关中750千伏第二通道,争取延安至西柏坡电力外送通道纳入国家规划,推进陕北至武汉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华能延安电厂、洛川琦泉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延安新区、安塞区多能互补等项目建设;推进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彩虹光伏玻璃、陕建新兴材料等项目建设,促进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等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延安新区、延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管理、用电、用气、用地、用水和运输成本,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国土局、水务局、交运局、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地电延安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完善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公布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物价局、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准入即营”,新增中小微企业7000户(市工商局牵头,市审批服务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设立中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组建西北金融控股集团,盘活金融资源,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金融办牵头,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延政发〔2018〕3号)文件精神,加快“三区九园”建设,合理确定园区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模式,推进要素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园区经济体量、承载容量、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加快建设沿河湾等17个现代物流园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创新完善延安新区、高新区、南泥湾景区体制机制,努力打造区域特色发展引领区,不断提升区域辐射力。强化园区建设目标任务考核,落实考核奖惩制度,2018年底完成“七通一平”建设任务;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对园区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在建项目推进等下达任务指标,逐月按季通报工作进展和综合排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
八、加快传统企业改造升级和装备制造业发展
围绕《陕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优先指导目录(2016-2018)》,在先进产能、科技成果转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积极争取中省工业技术改造奖励基金;研究出台《中国制造2025延安实施方案》,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装备制造、现代化工、新材料、信息产业、医药和食品加工五大产业,实施智能制造、质量品牌、绿色制造、技术进步、生产性服务业壮大、中小企业培育六大工程,构建延安现代制造产业体系,助力我市工业转型发展(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配合)。
九、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
依托油煤气资源优势,重点做好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和高端能化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富县油煤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18年建成投产的产品优势,加大富县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引进一批精细化工企业入驻。抓住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的政策优势,重点引进一批风能、太阳能产业项目。加快推动招商引资合同协议转化落地,促进丝博会、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签约项目和央企进陕项目落地建设;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主动与项目企业对接,做好新签约项目手续办理和土地供应等服务工作,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投产达效(市招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审批服务局、石油协调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持续加强知名品牌和企业建设
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指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引导品牌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机制创新,鼓励支持企业推进品牌创建,着力培育一批国优省优知名品牌和企业(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参与)。支持注册商标满三年、产品在省内批量生产三年以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和环保排放无污染的工业企业,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名牌产品,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增强企业品牌知名度(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审批服务局、工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一、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发〔2017〕6号)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发展基金在我市设立子基金或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积极参与陕西省扶贫发展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助推工业转型升级(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出台《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意见》和《加强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责权明确、管理现代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配合)。按照分离移交的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指导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沟通对接,抓紧做好维修改造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工作,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快推进改制企业资产回收和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市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卫计局、商务局、银监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加快组建水务集团,实现对城市水源、输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涉水事务有效管理、高效调配,全面提升延安城区供水安全可靠性和水资源对全市转型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市水务局牵头,市城管局、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十三、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程序和工作机制,在推进市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试点工作,推进其余10个县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从严控制新增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构建“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行政审批机制。推进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审管分离、政企有别、集中审批、一网通办”的延安审批效能模式(市审批服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出台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营造良好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继续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法行为(市发改委牵头,市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市场主体数量、抽查主体、抽查比例、频次、抽查内容和方式等,实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的结果随时公布(市工商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四、充分激活民间投资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建立促进民间投资服务协调机制,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间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和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社会投资核准类项目在具备条件、要件齐整的情况下,加快完成所有行政审批(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审批服务局、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等部门配合)。放宽投资限制,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铁路、公路、供热供暖等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稳妥利用多种PPP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用好国家支持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的倾斜政策,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动企业上市;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十五、严格督查考核
对照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逐月按季进行分解落实,每月召开县区及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工信委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本县区、本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夯实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季度、月度和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台账,跟踪推进,销号管理。实行考核督查问责制,按季对各县区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完成情况和工业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排名,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市考核办牵头、市工信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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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