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8〕1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及《延安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宣传报道方案》“10+1”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提升环境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我市新一轮改革开放,制定如下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精准制定一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时不我待的历史担当、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的改革韧劲,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把延安打造成为陕西投资环境优良的新高地,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省内前三水平,县域(含区)营商环境综合评比不低于前60位。
二、基本原则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明确整体推进目标,发挥目标引领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及行业窗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分步实施。结合省上任务目标和我市实际,按照轻重缓急,明确推进时限,分年度推进实施。
四是合力推进。成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分部门实施,做到衔接有序、推进有力,确保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目标任务及推进步骤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市场和企业反映集中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等突出问题,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网络、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信贷、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跨境贸易、政府采购、交通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注销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治安环境、人才引进等21个方面入手,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便利,为建设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分期目标及推进步骤
1.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2月启动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实施方案。即《延安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和《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宣传报道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2018年7月份开始陆续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网络”“注册商标”“申请专利”“政府采购”“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治安环境”“人才引进”等其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四、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方案的起草,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舆论宣传等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负责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和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负责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市住建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负责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市国土局牵头负责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市金融办牵头负责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牵头负责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其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由本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推进落实。各县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参照省上做法,成立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办四组”,“八办”即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办公室、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办公室、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办公室、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办公室、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办公室、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办公室、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办公室、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办公室,八个办公室由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分别负责相应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四组”即综合协调组、统计监测组、调研问效组和专项督查组,四组组长分别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分别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及的综合协调、统计调查、调查研究、全程督查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八办四组”建立“月分析、季点评、年总结”和定期会商、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成立相应办公室和推进小组。
各县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长(含各管委会主任)为本区域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本区域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6月下旬前制定印发营商环境相关实施方案,并负责推进落实。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区域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二)夯实责任,全面推进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及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行业营商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对涉及问题要亲自协调,对重点任务亲自部署,对政策出台亲自把关。聚焦本地区、本行业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成效明显、群众客商认可的硬招实招,列出清单,挂账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涉及的市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各县区全部纳入考核管理体系,考核权重3-5分,实行季度通报、半年全年考核。
(三)加强调研,全程督查
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政策性建议。针对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跟踪调研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并按季度分别拿出每季度调研问效分领域报告和总报告。按照《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引导,营造氛围
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改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筛选一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复制推广。同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市纪委、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继续深化规范市场秩序“1+6”行动计划,围绕“五打击六加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市委网信办负责通过12345等专线及时向各部门反馈信息和解答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战略谋划、环境建设、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让企业和社会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附件:1.延安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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